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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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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的定義
最近的索要營業秘密話題
如果假設 委員交代助理要準備質詢議題 然後助理提前告知他人去空某一支股票 假設 那算是內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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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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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如何定義與查核!?]
#1 2023-01-03 2022-12-29 高端、基亞涉內線交易案 檢調搜索16處涉嫌人陸續到案 檢方表示,此案已多次向證券櫃臺買賣中心調閱高端公司股票交易相關資料, 取得櫃買中心提供的交易分析報告後,持續分析歷次重大消息、異常交易投資人等, 函請衛福部等機關調查相關審查參與人員及任務編組,清查可疑交易。 偵辦期間,檢方又接獲告發高端母公司基亞公司涉有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等犯行, 兩案深入比對分析,研擬合併偵查作為,今執行搜索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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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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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疫苗審查委員洩密! 妻買高端獲利15萬 投保中心求償敗訴原因曝
前食藥署疫苗審查委員劉滄梧,被控洩漏高端疫苗重大消息供妻子施庭芳買股,獲利15萬餘元,均獲緩刑確定。 投保中心向2人求償108萬餘元,因超過起訴時間,高院判決敗訴確定。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審酌劉滄梧、施庭芳認罪,施庭芳另繳回犯罪所得,判劉滄梧3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繳公庫20萬元; 施庭芳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繳公庫100萬元。劉滄梧因未上訴確定。 施庭芳不服一審判決,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另於今年3月15日具狀撤回上訴, 維持一審判決1年6月徒刑,緩刑4年確定。 民事部分,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主張,劉滄梧、施庭芳有違反證交法情事, 另替投資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08萬5200元。 高院認為,劉滄梧、施庭芳刑事訴訟程序已終結,投保中心遲至3月27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未於二審辯論程序終結提起,起訴不合法,日前判決敗訴。本件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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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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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會涉及「控制關係獲得內部信息的人」這一項,實際要看法官怎麼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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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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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內線交易很難成立的,因為舉證困難,尤其是相關性不大的人。例如本篇假設的「他人」。如果是立委或助理自己去放空,那就很容易抓。但如果是「他人」就很難證明是「獲得了內部消息才去放空」。
之前某家公司爆掏空案前一、兩個交易日,外資異常大幅買進該公司股票。那時我發現去股版詢問,外資買這麼明顯沒問題嗎?是不是有內線,外資用投資人的錢,替某些大戶提前出脫持股? 後來有新聞說檢調要查外資當時大幅買進的的問題,不過最後不了了之,大概是查無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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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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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有操作空間
例如幫樁腳籌措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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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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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有操作空間吧... 比如助理又轉一手通知媒體朋友說X董明天要來立法院挨刮你們等著來拍好戲... ![]() 我在前公司有個朋友是替總經理辦公室做PPT的,她就能提前得到各種消息。 ![]() 雖然這種消息一般來説就是純八卦,對於員工其實沒什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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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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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好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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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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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打官司的例子而言就是... 舉證"數量"以及獲利程度, 時機也會, 但時機是默認的.
然而有些時候重點不是放在內線"交易"上, 而是放在被告的那個人在公司做的一些事情前後期. 法律講求提證據, 而不是道德, 所以要有點實質的東西, 而工作內容很實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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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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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證據]是最客觀的判斷關係,但舉證也就是難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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