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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 Spin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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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20
文章: 0
台灣法官可以再扯一點沒關係。現在闖紅燈撞死人只要易科罰金 18 萬就好了

台灣法官可以再扯一點,不只為人權團體服務,現在已經開始為綠共黨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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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E7%B6%A0...-021456270.html

綠議員韓賜村開車撞死人 判決出爐能「易科罰金18萬」

140
莊雅婷
2020年12月10日 週四 上午11:08 [GMT+8]·2 分鐘 (閱讀時間)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高雄市民進黨議員韓賜村5月初駕車行經小港沿海一路時,涉嫌闖紅燈撞倒余姓機車騎士,造成對方左肋骨斷裂、脾臟破裂及頭部重創,經送醫仍不治身亡。他強調自己沒有闖紅燈,檢方認為,他事發後仍強辯,建議法官量處適當刑期不予緩刑。高雄地方法院今(10日)開庭,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韓賜村5月7日下午涉嫌駕車闖紅燈撞倒余男,對方經送醫搶救5天仍不治身亡,因全家都靠他工作維生,妻子受不了打擊又墜樓送醫。而韓賜村供稱,自己車禍當下是「搶黃燈」,而非闖紅燈,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

韓賜村上月24日到庭時認罪,強調自己未逃避責任且有給予100萬慰問金並與家屬和解。不過,他依然認為是雙方號誌燈的時差才會釀成事故,檢方認為他強辯且無真心悔悟,建請法官判刑,且不予緩刑。對於此案,高雄地院今上午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舊 2020-12-10, 11:4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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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 Spinach離線中  
k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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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34
這判的是過失至死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

依據《刑法》第41條第1項本文,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得以新臺幣1000、2000或3000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肇事方“有給予100萬慰問金並與家屬和解”

看了樓主第一行內文,還是在時事區不要出來好了。

p.s.闖紅燈撞死人就是不對,我也希望法官判重一點。
 

此文章於 2020-12-10 12:05 PM 被 kndd 編輯.
舊 2020-12-10, 12:0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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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1&flno=276
過失致死好像也頂多五年以下
他也拿到和解
所以可能沒判那麼重?

闖紅燈1800以上5400以下
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23-22b18d04722a
本來處罰就沒怎樣
應該導入日本那種制度
違規記點然後駕照重考

此文章於 2020-12-10 12:07 PM 被 bigDDD 編輯.
舊 2020-12-10, 12:0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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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4
這樣以後綠燈誰敢過馬路?
舊 2020-12-10, 12:0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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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現在在線上  
emu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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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67
車禍的過失殺人,
一般只要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了,
大多是這種判決。
這很正常,就你大驚小怪,
只因對方是政治人物。
要讓他入獄很簡單阿!
叫家屬堅持不和解就行了。
舊 2020-12-10, 12:1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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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urom離線中  
KGBCLUB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42
跟本就是有錢有勢人專用的法律。
撞死人只要賠錢就好,判半年可以轉罰金不用關。
舊 2020-12-10, 12:1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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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CLUB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引用:
作者emurom
車禍的過失殺人,
一般只要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了,
大多是這種判決。
這很正常,就你大驚小怪,
只因對方是政治人物。
要讓他入獄很簡單阿!
叫家屬堅持不和解就行了。

所以很多人都說死不原諒到最後還不是要低頭拿錢
人哪
舊 2020-12-10, 12:1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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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Asia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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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3
他的文章重點是綠共....
舊 2020-12-10, 12:1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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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blue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引用:
作者KGBCLUB
跟本就是有錢有勢人專用的法律。
撞死人只要賠錢就好,判半年可以轉罰金不用關。

這沒辦法
車禍這種東西有時候就真的無心之過
像昨天家門口下雨有個外送的直接去撞公車整個噴在地下
如果外送的死了那司機照沒錢沒勢的法律設計可能也要直接拉去槍斃
當然他這樣設計也是有瑕疵
聽一些大大講有的要你"出事"就是開車去撞你
因為判"故意"不容易
效果又跟故意殺人同
舊 2020-12-10, 12:2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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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emurom
車禍的過失殺人,
一般只要跟被害人家屬和解了,
大多是這種判決。


兩造和解的車禍過失致人於死好像大部分都是半年...

韓賜村是,韓X魚也是
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正確圖

此文章於 2020-12-10 12:23 PM 被 42章經 編輯.
舊 2020-12-10, 12:2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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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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