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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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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正因為那是正常合理的判決,所以大家才覺得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事實上我就是這麼認為的,不過老實說我也沒注意到這新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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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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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人願意借一面鏡子給恐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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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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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重訴字第152號
...........被告雖又提出「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見卷二第61頁), 然觀諸該同意書,顯然是被告預先印好的書面,上面又有多 達28位勞工簽名,實難相信以被告員工大約130 人規模(見 卷二第19頁),竟會同時有至少28名員工自願「超時加班協 助生產」,衡諸社會常情,當係被告要求員工加班,為符合 法律始由包括原告在內的員工簽立該同意書,以求合法外觀 ;況勞資雙方為不對等之權力關係,雇主若要求勞工簽立自 願加班同意書,勞工實難有拒絕簽立之能力,因此原告會簽 立,並不違反經驗法則,本法官非一般鄉民謔稱之恐龍,亦 不像行政院賴院長、勞動部林部長昧於基層勞動處境而異於 常人地一廂情願輕信勞資協議之談判自由(加班作功德?) ,尚難單憑該同意書,就相信原告自願於「104 年1 月份在 法定工時2 周84小時之外,延長工時達81小時;且1 月4 日 至25日連續工作22日」(見卷二第19頁勞檢報告)。是被告 自不得以原告是自願加班而免責。........ 此文章於 2017-12-27 02:10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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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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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台灣的法官本來就是要依法條和證據來作裁判,但是也有很大的心證裁量權!這是好事也是壞事。
在立法院忙著作秀xxx的立委不必期望他們會訂出個符合公理正義正常可行的法律! 既然沒有正常的法條導致酒駕N次的酒鬼都繼續在路上流竄,也就只有期待法官用點正常人的心證裁量權幫弱勢群眾找回一點公理正義了。 希望未來心證裁量權也可以用陪審團方式代替。 不過亂世總算出了一個正常的法官有如青天再世這是好事。 老闆拿東西給我簽的時候:我多希望自己是白日夢冒險王的主角一腳把老闆踹飛出去!但是事實上我只是陪著笑臉欣然同意的簽名。 內心深處只有阿Q的精神戰勝法陪我度過不爽的長夜。 此文章於 2017-12-27 02:19 PM 被 skydiv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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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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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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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作為反而變特例凸顯出恐龍生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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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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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是一回事,在判決書裡面寫這些,感覺就很不正經...
![]() 查了一下毛松廷有可能是台大政治系、所畢業的,不是學法律出身, 年紀不大,算是很會唸書的高材生。 ==================================== Re: 非本科系拼律師司法官很難上榜嗎?視個案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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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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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就是因為太正經才會在判決書裡面寫這些 大概是看到身旁一堆恐龍 又不能直接講 寫給同事和別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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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賣雞絲麵(有分葷素)和鍋燒意麵,要買可來信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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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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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
會在判決書上「教忠教孝」的法官,通常不是好法官,都是「好主觀」! 即使當下看得很爽,總有一天,他的判決會和你的價值觀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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