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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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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歲翁酒駕坐牢 鄰居怕他熬不過集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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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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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冷暖跟是非對錯,該如何選擇?
這件事,好家在沒出意外,有出意外就不會這樣了 要是我,我是不會參加集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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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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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酒駕
90歲還騎車誰撞到他誰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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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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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撞你的寶貝兒子、女兒,早起出門運動的老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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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海軍左營基地
文章: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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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們這種鄉下地方,路上趴趴造的阿北阿桑 有幾個有駕照的?
警察攔下來一發現沒駕照 阿北無奈的說 我就不識字考不過 而且今年80多了 考過駕照是能用幾年,開了一張無照駕駛他也不痛阿 這些個老三寶 都是以為自已年紀大了,警察都會閉隻眼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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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8-2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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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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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中華民國法律用罰金這種制度一直有很大的問題 罰金制度最最嚴重的一點 就是萬一碰上那種連續犯罪 由於現在連續犯已經廢除 改採一罪一罰制 所以要是對方有錢有權,足以收買法官、檢察官 法官就可以故意每一罪都判處6個月以下 最後合拼執行時,就可以用罰金來解決問題 最近有名的例子就是魏應充逃漏稅6千多萬元,次數高達44次 但法官就44件都故意判6個月以下 所以雖然最後是有期徒刑三年 但每一罪都在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 但只要付328萬就可以不用被關了 所以有錢人逃稅都不用被關的 難怪有錢人整天逃稅,台灣真的是金融罪犯的天堂 像美國就沒有罰金這種東西 如果你刑責是該關6個月,就是去關6個月 沒有那種付了錢就不用關的 此文章於 2017-03-13 10:30 PM 被 DWEOO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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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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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他把車賣了才是真正的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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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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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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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社會基本上就是偏向一個“治標不治本”的社會。只求最速解,然後不看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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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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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可怕的是..他酒駕撞斷你一條腿,他沒錢賠你 他摔車,斷了6根骨頭....,他兒女跑來要你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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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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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酒駕.個人標準就是3好+1好.
不管原因.性別.身份.絕不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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