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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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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W:台灣推動與中國簽署六項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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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您的住址: 肛肛好有限公司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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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鄉民看不懂沒差 別讓米國爸爸不開心就好了......       ![]() 此文章於 2015-01-30 01:43 PM 被 cue9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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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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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1 美國之音說話了 引用: 
	
 1,3,4沒有內容不變評論 2.領事館(consulate)是代表一國家政府派駐另一國家處理外交事務的機構,也有同時兼作領事的住所,通常設立在首都以外的城市,如較多僑民居住或是該國國民經常前往的城市。通常負責簽證發放、文書認證、僑民保護和協助(如補發護照)等事務。領事館與大使館的不同之處,就是大使只有一人(大使館在駐在國只擁有一座,且多位於首都),而領事可以有多名(同理,領事館可以廣泛設立於其他地方)。 我覺得應該直接提升位階並正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這不就宣示為兩個不同國家,台灣總督府就是上對下 5,6反對的話,那就關閉所有直航航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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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此文章於 2015-01-30 02:20 PM 被 小肥羊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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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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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知道我們在對方領土上的機構名稱是大使館?代表處?辦事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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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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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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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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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1...那個名稱對等性很重要不要玩模糊處理. 對1,3,4,5,6事務性協商原則上無意見. 削減進口關稅...按WTO規則本來就該降... 避免雙重徵稅...這個也正常,不過除了避免雙重徵稅還有避免逃稅. 有關投資爭議解決...對岸不是承諾保護台商投資了嗎? 環境合作...沒辦法,高污染大戶就在隔壁,如果人家往海裡倒什麼東西或天上排什麼東西,台灣也會有事. 民航安全...就當正常事務性協商吧,我想到幾年前遊戲基地軍武版的笑話-X-MEN尖刀連降落松山機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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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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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駐外機構不就間接承認主權 
				
		
		
		
		
		
		
		
		
	
	要不然山東省是會在廣西省設大使館嗎? 駐外機構就是國與國關係才需要 省對省、州對州,不需要有駐外機構 說真的 時代不一樣了 小蔣那套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不適用今日的時空環境 也沒必要開放什麼都像驚弓之鳥 好好監督政府 哪些是能開放的 哪些條件絕對不能談的 還比較實際點 最大的問題點是現在的執政黨不被人民信任 我也是投不信任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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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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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有沒有聽過一種機構叫駐京辦,駐滬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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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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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perUp: 朕不想讓你知道的事情 媒體不淮報導 一起來噹柯P 01/2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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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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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說的駐外機構是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設的外交單位 http://law.mofa.gov.tw/law_out/LawC...spx?id=GL000017 省對省沒有外交吧? 不過國共之間的確是能玩文字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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