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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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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四天二十次耶...年輕真好

剛翻蘋果日報看到的...好吧, 我承認沒這種能耐
男的是大學生, 女的只有十三歲(還跟警察宣稱"很甜蜜"...), 啊...年輕真好
不消說, 男的應該是犯了誘**之類的罪
     
      
舊 2007-07-21, 09:5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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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離線中  
kioko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552
每次一分鐘
次數多有啥用...
 
舊 2007-07-21, 10:1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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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oko離線中  
dayun983
Basic Member
 
dayun98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he Shawshark
文章: 15
年輕人~
不管是一個晚上可以來七次,還是一次可以搞到天亮的,
都不如來個可以讓女人可以回味整個晚上的一發...

話說,好像不少在寒暑假初嘗禁果的年輕人,
都會花很多時間在房間內慢慢開發,有些還到足不出戶的地步...
__________________
Die Freude am Denken
舊 2007-07-21, 10:2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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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un983離線中  
cycpc
Master Member
 
cycp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時光漩渦
文章: 1,734
少女未滿 14 歲

男主角糗大了

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本條所規定的****、猥褻行為,對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可知,乃是不違反意願所為之****、猥褻行為,也就是經過同意,在男女兩情相悅之情況下,所為之****、猥褻行為。依本條之規定可知,縱使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只要為性行為的一方是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他方就觸犯上開刑法的規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法條規定的是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男女,所以只要為性行為之一方是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無論是少男或少女,他方與之為****,均有上開法條之適用。

引用:
作者B76202023
剛翻蘋果日報看到的...好吧, 我承認沒這種能耐
男的是大學生, 女的只有十三歲(還跟警察宣稱"很甜蜜"...), 啊...年輕真好
不消說, 男的應該是犯了誘**之類的罪
__________________
FXP Member 熱情招募中 ^_^


此文章於 2007-07-21 10:47 AM 被 cycpc 編輯.
舊 2007-07-21, 10:4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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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pc離線中  
155mm嘴砲
*停權中*
 
155mm嘴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6
用餐是吧! 比食量我也可以! 其它的就.......
舊 2007-07-21, 10:4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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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mm嘴砲離線中  
j6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64
難怪克萊門斯會說年輕真好
原來就是這個意思啊.....
舊 2007-07-21, 10:5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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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6離線中  
黑俠
Amateur Member
 
黑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頂樓
文章: 27
引用:
作者j66
難怪克萊門斯會說年輕真好
原來就是這個意思啊.....



不是那個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7-21, 10:5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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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俠離線中  
nak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聽說在汐止
文章: 82
很久以前
一天十二次
隔天睡到死
舊 2007-07-21, 11:0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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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k離線中  
James.Jam
Power Member
 
James.Ja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52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太衝動了
就算是和巴拿馬總統有交情,也不能這樣搞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07-07-21, 11:2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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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Jam離線中  
COBRA2005
Advance Member
 
COBRA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405
引用:
作者cycpc
少女未滿 14 歲

男主角糗大了

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本條所規定的****、猥褻行為,對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可知,乃是不違反意願所為之****、猥褻行為,也就是經過同意,在男女兩情相悅之情況下,所為之****、猥褻行為。依本條之規定可知,縱使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只要為性行為的一方是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他方就觸犯上開刑法的規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法條規定的是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男女,所以只要為性行為之一方...



那滿16歲未滿18歲那會罰嘛!??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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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7-21, 11:4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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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200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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