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
					
				 
				 | 
	
	
		
			
			 
				
				新公司人資要薪資單證明...救命阿
		
	 
					
			各位先進好 
				
		
小弟最近到了新公司面試 大部分會想換到新公司就是希望薪資能夠有所長進 其實實際上我領40k... 但我在表單上填實際45K, 期望48K (坦白說就是給點殺價空間) 面試途中跟主管相談勝歡!! 甚至原工作內容非常符合新工作, 純屬換條產品線 所以很多都是可以"立即上手"馬上支援 因此"新主管"問我趕不趕時間, 不趕時間的我當然直接跟"人資主管"談薪資福利 沒想到一開口希望就是要看我的薪資單...或者網銀的記錄也可         慘...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踢到鐵板.... 想請教各位先進該如何是好?? 此文章於 2014-08-26 10:48 PM 被 vivian0102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 
	
	
		
		
		
									  
		
		 說45k是年薪除12個月得來的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 
	
	
		
		
		
									  
		
		 就說是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全勤獎金、業績獎金加起來的 
				
		
		
		
		
		
		
		
		
	
	其他獎金是給現金就好了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09
					
				 
				 | 
	
	
		
		
		
									  
		
		 真好笑... 
				
		
		
		
		
		
		
		
		
	
	去應徵還要提供之前的薪資單 值多少薪資跟你前一份薪水有什麼關係? 說沒有就是了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6
					
				 
				 | 
	
	
		
		
		
									  
		
		 說之前公司算法是連 6% 含勞健保一起算的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 
	
	
		
		
		
									  
		
		 小弟以前碰過 
				
		
		
		
		
		
		
		
		
	
	這只代表該公司人資已經跟您舊公司人資打過照面,您的底細已經被摸透 當然,這時搬三節,搬年終也是個不錯的救援辦法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
					
				 
				 | 
	
	
		
		
		
									  
		
		 引用: 
	
 意思是說堅持要看的話...我提供給他 然後說三節+年終攤一攤平均一個月是45k??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5
					
				 
				 | 
	
	
		
		
		
									  
		
		 你在講薪資的時候心虛厚....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 
	
	
		
		
		
									  
		
		 引用: 
	
 是的 因為您的底牌已經被人家HR看光了 您必須要自圓其說 當然若您可以用其他方式湊到月領45K的薪資紀錄也OK 其實泡泡不吹破最簡單的方式是拉個資法出來應戰 不給就了事,當然有些後遺症,您仔細想想就猜到了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
					
				 
				 | 
	
	
		
		
		
									  
		
		 引用: 
	
 我沒心虛啦...         早就寫在個人資料表上了... 況且我的工作也要出張嘴跟廠商碰面 現場看起來很鎮定自然... 也宛轉的說可能不太方便提供, 牽扯到太多個人隱私問題 沒想到"人資主管"說我把網銀其他不方便的地方遮掉也可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