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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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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 將雙倍罰
引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41113/36204997/ --- 相關舊聞: https://tw.news.yahoo.com/%E6%AA%A2...-134300313.html 兩線道還併排停車真的很惱人, 加罰固然很好, 但要怎麼取締呢, 檢舉有用嗎 會不會最後又變成無法證明駕駛座是否有人而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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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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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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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很奇怪
駕駛座有人就不算併排停車? 還是說有其他的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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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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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你寄的是照片,照片是靜態的
只有拍到駕駛座沒人才能證明他是停車 但是如果是影片,只要車輛沒動就是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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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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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強力)執行嗎?
罰金訂得再高,卻不執行(或僅是驅離等效果不大的執行方式),應該也是沒有效果的。
搞不好還會鼓勵駕駛人併排停車咧,因為有賺到更多的感覺...>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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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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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最肚爛併排。
最好是提供檢舉獎金。 不然併排警察一般都只勸導。 無良駕駛者跟本不會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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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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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現象,台灣人不守法觀念很嚴重,造就了希望開放全民檢舉報馬仔的聲浪也很大,可是這兩種人都是在同一個島上生活的,甚至可能在同一個環境、公司,甚至同一個家庭....而且搞不好有些人握了方向盤就違法、離了方向盤就檢舉別人,這是很耐人尋味的現象
(單純個人觀點,沒有暗指這棟樓的各位) 執法問題從開放全民檢舉開始我就不是很贊同了,就跟食用油問題不從源頭解決卻要民眾買了油自己送驗那種感覺一樣,大家要的安心政府做不到,最後卻是說自己送驗就好了啊幹嘛還等政府,大家還覺得這樣合理...怎麼看都很怪。 而且食用油問題還比較單純,大家顧的是自己的健康,但"檢舉"這種東西,一個執法人員需要受多少專業養成訓練,才能穿上那身制服站在那裡開單,如今卻是靠其他未受訓練的民眾,"喔幹!抓到了!"這樣,執法人員變成"協助"開單的感覺...不是更怪嗎?也看過不少連對方有無違規都不清楚,法條也不清楚,但就是看對方不順眼,上網問別人有沒有什麼法條可以罰他....這是什麼心態? 但民眾好像也很歡迎這樣的政策,尤其是行車紀錄器普及後,不少人都迫不及待想當檢舉達人,可能還希望乾脆立法,成為台灣特有的執法方式。 引用:
停三排被開兩排的單,賺到了! ![]() 此文章於 2014-11-13 10:55 A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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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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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罰責能高一點.
不論開車或是騎車都會遇到這種併排的...TMD有夠危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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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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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最高罰款,卻沒改最低罰款
台灣都是判最低的,忘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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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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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罰車價不更好
不然就是車子拖吊後進行拍賣或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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