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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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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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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小弟才疏學淺,一直不太清楚攏斷一詞.為何不管國內外都有人對微軟控告攏斷?(請不要和正、盜版混為一談)如果是以數年前的國營事業,小弟就比較能了解.但買賣不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才會發生的嗎?不管微軟今天賣的價位如何,它又沒有強迫人們使用他的產品,而且市面上也有其他的類似競爭者.又如AT&T,它在好幾年前被強迫分家,好像也是攏斷一事,但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請先進為小弟解惑.
另小弟舉二例子: 1.如果全世界的汽車製造商大都採用某一廠牌的輪胎,那這一家輪胎製造商算是攏斷嗎?車子沒輪胎還是不能跑啊. 2.又如果只要買SONY的電視,就附PS2一部,這樣SONY算是攏斷嗎?我想可能高興都來不及了,還會有人去告SONY嗎? 以上二例如有不當之處,還請不吝賜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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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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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這方面不是很懂,你可以多參考一些公平交易法的書,應該就會有所了解!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微軟結論自家的IE來打擊網景的瀏覽器就是一個企圖攏 斷的例子.而你說的"汽車製造商大都採用某一廠牌的輪胎",只要他有與其他廠商 一起公平競爭就不算攏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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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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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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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壟斷",不是"攏斷".....買SONY的電視,就附PS2一部,這樣SONY不算是壟斷,因為您還有別的途徑去玩電玩,您也可以用別的廠牌的電視機去玩PS2.....但是當有一天,只有PS2才能玩電玩,而且只有SONY的電視機才能接PS2,而且PS2變成使用"電視機"的必須品時,您說的作法就有可能是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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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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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神兄又現真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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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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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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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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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的知識真的太淺了,連字都寫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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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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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imac才識壟斷咧!從來沒見過那麼xx的公司∼__∼凸
如果硬體設備不用他們規定的還不能灌os咧!而且硬體設備也是僅此一家,亂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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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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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的Windows與IE壟斷市場,先前就已接受調查,依違反Anti-Trust司法判決
微軟應予分割部門,股價因此重挫,後來微軟將不再要求Windows,IE同時安裝,竟然又改判不分割,難道大者恆大,繼續壟斷市場 !? 此文章於 2002-05-05 11:56 PM 被 lucas tsa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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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新開的店
文章: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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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自 IE 4 以來,他早已經超過其他覽瀏器甚多
而大部份的設計者皆以 IE 為主,也是因其優越的顯示和廣泛各式技術的支援 包括最早支援 CSS 和 XML 看到許多公司緊抓著 IE 不放的理由 其實會想到他們只是想拖住微軟的腳步而已 這是美國企業間常用的手段 像 AOL 的服務也是綁死他們自家的瀏覽器 SUN 一天到晚想從 JAVA 中收權利金,這也都是壟斷行為 其實就笑看這些事情就好了 尤其是這次的反盜版,很理由都是可當笑話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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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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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何為攏斷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dino750
[B]恕小弟才疏學淺,一直不太清楚攏斷一詞.為何不管國內外都有人對微軟控告攏斷?(請不要和正、盜版混為一談)如果是以數年前的國營事業,小弟就比較能了解.但買賣不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才會發生的嗎?不管微軟今天賣的價位如何,它又沒有強迫人們使用他的產品,而且市面上也有其他的類似競爭者.又如AT&T,它在好幾年前被強迫分家,好像也是攏斷一事,但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請先進為小弟解惑. 另小弟舉二例子: 1.如果全世界的汽車製造商大都採用某一廠牌的輪胎,那這一家輪胎製造商算是攏斷嗎?車子沒輪胎還是不能跑啊. ~~~~~~~~~~~~~~~~~~~~~~~~~~~~~~~~~~~~~~~~~~~~ 其實壟斷並不能用這麼明確的二分法來定的....... 只要這問公司有"控制價格和排除競爭的能力"就構成"壟斷" 但不一定需要有像"全世界的汽車製造商大都採用某一廠牌的輪胎"這種獨占的情況 基本上"壟斷"並不違法....在某些情況下對會社會還是有利的 但是如運用壟斷能力.....爛用市場地位的話 那就違反了anti trust...... 還有如果因為妳的壟斷能力...而影響了自由市場的運作的話 美國政府還是可以做出必要反應....... 像洛克翡樂石油就是這樣被折的............當年波音合併賣道也曾經被質疑 所以ms因為有"壟斷"的能力........不當的利用其市場地位去推銷的product 如:ie......就己經違反了..anti tust 2.又如果只要買SONY的電視,就附PS2一部,這樣SONY算是攏斷嗎?我想可能高興都來不及了,還會有人去告SONY嗎? ~~~~~~~~~~~~~~~~~~~~~~~~~~~~~~~~~~~~~~~~ 附送基本上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今天sony的電影占有率很大....... 然而它的tv又做成只能支援ps2的....這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告 or sony要求零售店賣tv的時候只能送ps2 而不能送xbox or ngc一樣可能被告 or 消費者如果不跟ps2一起買tv的話那tv的價錢就會變的很高......這樣也是有被告的機會的 其實搭售的行為多多少少都有點違反托斯的精神.....情節重大重住住決定於妳對市場 旳影響力而定....... 其實決定的因素就在於"控制價格和排除競爭的能力"而非有沒有其它競爭者 如果不具這個條件的話 那以那些行為..就會被歸成普遍的市場競爭 就這樣................有錯誤請指教 此文章於 2002-05-06 01:55 AM 被 legac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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