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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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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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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 這判決是真的嗎?
https://tw.news.yahoo.com/%E4%B8%AD...-045323543.html
中國男單車環台被路燈電死 「國賠463萬」高雄地院: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謝文哲 2023年2月17日 週五 下午3:53 中國一名男子到台灣騎車環島,卻被漏電的路燈電死,高雄地院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判養工處賠償463萬元。示意圖,非當事路燈。(翻攝自pexels) 中國一名男子到台灣騎車環島,卻被漏電的路燈電死,高雄地院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判養工處賠償463萬元。示意圖,非當事路燈。(翻攝自pexels) 中國一名錢姓男子於2018年8月中旬來台騎自行車環島,行經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被漏電的路燈電擊死亡,錢男的家屬要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1,165萬元,雖然養工處否認過失並指錢男不適用國賠,不過高雄地院指「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最終判養工處賠償46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錢男2018年8月12日到台灣進行自行車環島,於16日晚間6時40分許行經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卻遭路燈電擊倒地,晚間6時58分陳姓男子與其女兒發現錢男倒在地上且無呼吸心跳,陳男立刻對其急救並通報警消處理,但錢男到院前已死亡。 陳女接受警訊時表示,「是不是被那個(路燈)電到,因為我剛剛有稍微電到」,並解釋父親在替錢男急救時,她剛好站在路燈旁,右手臂碰到路燈桿「感覺手臂麻麻的」,便立刻將手縮回;電機公會也說路燈漏電,確有可能造成死亡;加上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錢男左前臂外側至左手腕有電擊燒灼痕跡,死因為「電擊性休克」,錢男家屬因此要求市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扶養費等共1,165萬元。 養工處否認過失,並指錢男是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不適用國家賠償法。不過高雄地院開庭審理,指出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款之意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並無禁止大陸地區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規定,最終判處養工處賠償錢男家屬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但仍維持原判。 ------------------ 照這樣判,台灣全民健保豈不岌岌可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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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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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只要是合法申請來台的 政府當然有責任 維護交通等公共安全 基本上對於這些人是需要負責的 至於非法滯留或是偷渡的 就不應該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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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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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單一事件說,不扯其他事或政策。
看LINE上相同新聞的留言其中有人提到,不要甚麼都扯到對岸,不要甚麼都扯台灣中國, 不管喜歡或不喜歡的哪一方都一樣,也不要被害妄想症太過頭... 如果今天被電死的是外國人,白人、非洲人、或是東南亞人,就算外星人都一樣, 如果查證確實是政府相關單位疏失,該賠人家的就是要陪,沒有哪種人就賠多賠少或不用陪。 如果報導內容都是事實(沒辦法,現在假新聞加油添醋的太多了), 養工處跟那位法官的說法都不適當,就這樣,還有甚麼疑問? 現在太多事情都無限上綱或是扯到對岸,現在政府洗腦人民這麼多年真的很成功 ![]() ![]() ![]() (換個角度想想這不是另類的統戰嗎?或應該說獨戰,任何事多個角度切入去思考, 腦袋要可以獨立思考比較重要) 對岸確實對我們很不友善還是敵對狀態,但是有些事真的要有是非判斷的能力,共勉之。 此文章於 2023-02-17 06:36 PM 被 A10_DD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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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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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路燈燈桿漏電肇事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這次不是他倒楣,下次就是你我他倒楣。 他是代替台灣人送死,賠太少了。 垃圾不分顏色,所以以後還會繼續電死人... 此文章於 2023-02-17 06:38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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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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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先叫他們繳健保費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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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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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I0020004
引用:
應該是這一條的關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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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Feb 202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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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全民健保岌岌可危? 黃安 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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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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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過失的一方負起賠償責任是應該的。但是,
法院硬是要以「兩岸同屬一個中華民國」為依據來進行判決, 將來一定會有很多料想不到的嚴重後果發生。高雄市陳其邁,你怎麼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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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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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寫會讓家屬很為難 領了不就乳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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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Fl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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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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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先進國家國民,台灣法院會判賠更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bYURkl9SHwTgveE 新加坡夫妻遊港都遭聯結車撞傷 肇事司機判賠1257萬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新加坡籍許姓男子和妻子陳女來台自助旅遊,他們騎著電動自行車行經高市前鎮區新生路時,被黃姓聯結車司機撞傷,影響陳女的視力和中樞神經系統,可能餘生都要靠輪椅代步,法官認定她的勞動能力減損達62%,依新加坡當地基本工資7萬3千餘元計算,陳女到65歲退休前損失1178萬餘元,加上醫藥費及相關費用,判黃姓司機和貨運行要賠1257萬餘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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