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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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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如何增加法學素養(尤其是行政法),才能依法行政、少被其他機關欺負、忽悠?
多看大法官釋字?多看行政處分書?多看行政訴訟判決書? 請勿建議該公務員詢問自己的直屬主管行政法相關問題! 舉例來說: 1》吳宗憲少校統計團購數量,再下單買香菸! 《總統府侍衛室官》如何增加法學素養,才能依法行政、少被他人忽悠而承擔判刑風險? 總統府侍衛室官員吳宗憲少校(國安局特勤中心調任人員),自免稅品系統後台購買免稅菸品共5筆訂單,合計9,200條菸。 2021年6月11日,臺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分別判處前國安局人員吳宗憲、張恆嘉10年4月、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A7%81%E6%A1%88 私煙案Q&A https://www.tpc.moj.gov.tw/media/19...df?mediaDL=true 2》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主管機關與核心業務機關不同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但該法規核心業務卻是財政部業務,詳見其第17條。 如此一來,容易有交通部外行領導內行的問題! 《財政部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如何增加法學素養,才能依法行政、少被其他部門欺負?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20051 第 4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第 17 條 國外貨物進儲自由港區、自由港區貨物輸往國外或轉運至其他自由港區,自由港區事業均應向海關通報,並經海關電腦回應紀錄有案,始得進出自由港區。 自由港區貨物輸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課稅區、保稅區貨物輸往自由港區,應依貨品輸出入規定辦理,並向海關辦理通關事宜。 自由港區事業於發貨前向海關通報後,其貨物得在區內逕行交易、自由流通。 前三項之通報或通關,自由港區事業應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海關為之。 自由港區事業貨物之通報或通關,得經海關核准辦理按月彙報作業。 自由港區事業貨物之存儲、重整、加工、製造、展覽、通報、通關、按月彙報、自主管理、查核、盤點、申報補繳稅費、貨物流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3》大巨蛋 原告自應依照核定工程圖樣施工,惟經被告於104年5月14日派員現場勘驗,發現系爭工程有81處主要構造與變更核定建照圖不符,違反建築法第58條第6款規定!(出處是下面的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如何增加法學素養,才能依法行政、少被他人忽悠? 大家事後看此新聞稿會覺得罪證確鑿,但遠雄的人又不是吃素的!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大巨蛋停工(原告遠雄等與被告臺北市都發局間建築法)事件新聞稿 https://jirs.judicial.gov.tw/GNNWS/...2.asp?id=284249 4》緊急使用授權 COVID-19 疫苗及藥品之緊急使用授權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AID=P000250179 當代醫藥法規月刊第121期 https://www3.cde.org.tw/Content/ebo...21all/2/#zoom=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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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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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大學有開推廣教育課程之類的
可選擇修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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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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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點難
如果看單一行政法 其實都是一門學問 而且可能是一門大學問 尤其是跨不同領域 那真是令人難以理解 一般行政法課程所講授的 不會是各行政法的內容 除非是專為該法開的 行政法講的是原理原則 通常會跟基本權有關 因為行政法常常會限制人民 所以釋憲會跟行政法有關 再來是會講解行政程序法 因為這也是機關要遵守的 如果未遵守 該處分可能會無效 而行政訴訟是由法官所裁判 也會回歸原理原則 一方面是因為法官極少是熟悉另一個領域(可能還要是行政機關 才會熟悉某行政法) 才來當法官 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做成處分時 通常有極大的可能 是依照該行政法 所以不會有錯 只會牴觸上位概念(就是人民的基本權 也就是憲法) 您所舉的例子 1是刑法問題 2是事業目的主管機關權責或是執掌的問題 因為一個組織可能管理該主要業務 但是其轄下有其他業務 3跟4是專業行政法問題 這有其法規架構 上下位階等 如果沒有涉獵過該領域 可能有見樹不見林問題 或是 渺無邊際的感覺 總之 很難透過熟悉一套規則 就對所有的行政法了解通吃 只能透過不斷的熟悉涉獵來充實了 另一個判斷的標準就是合理性 這是制定法律的出發點 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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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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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我以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鳥瞰圖來說明難處。 請問,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哪些倉庫是貨棧?那些是貨櫃集散站?那些是保稅倉庫?那些是物流中心?那些是空運快遞區? 請問,DHL與UPS租用場地並處理進出口業務是牽涉到那些法規? https://www.google.com/maps/place/%...2!4d121.2548833 《非主管職且非法官的公務員》通常學過行政法、行政程序法、該機關常用行政法規。 然而,他們有幾個能清楚地回答上述二個問題? 誠如你所說的,雖然釋憲會跟行政法有關,但是該機關常用行政法規很多,且同一場地適用多種法規。 因此,他們可能有見樹不見林問題,或是渺無邊際的感覺! PS: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名稱: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法規名稱: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名稱: 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法規名稱: 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法規名稱: 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法規名稱: 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法規名稱: 關稅法 法規名稱: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引用:
以自由貿易港區爲例,《交通部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可能覺得往東合理,但《財政部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可能覺得往西才合理。 以大巨蛋爲例,《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可能覺得往南合理,但《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管》可能覺得往北才合理。 每個人覺得何謂合理的想法都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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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rc10/ 老老濕/ 豆子在本站見縫插針地去引導爭吵,反倒讓執政黨吃乾抹净並全身而退。 當老老濕被戳破言論之後,他就會轉移陣地不回應了。Kouiou回答衆多核能常見問題。 財經網紅,台股標的:00631L/0050/6208ETF,美股標的:SPLG(SP500 ETF)、軍火股。 PM技術分析心得, Anderson金融股心得,刀疤老二心得,全聚德期權小白書、The Guide to Smart Money Concepts。 此文章於 2022-07-11 09:55 PM 被 sparc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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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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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想修什麼法,
最重要的是學習能自保的法律,是最切要的 因為職場還要多年, 有一天你會碰到, 不管是內部或外部的劫難, 光靠亊後的律師是沒用的, 有些情況是事前預防才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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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名檔啦 為什麼要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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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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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看到polor發文
![]() ![]() ![]() ============== ~沒事~不用回我文。 此文章於 2022-07-12 02:16 AM 被 kn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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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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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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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旅客超帶香煙入境時,海關多半用關稅法規給予旅客沒入等處分。 然而,吳宗憲少校是公務員,且情節重大。臺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吳少校判刑10年4個月! 吳少校可能不懂自保的法律,所以才被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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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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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就是官大學問大,就算你是台大畢業,私大畢業老闆
也可以把你的文改的GG叫,所以努力升官才是正途... ![]() ![]() 林智堅市長若剝掉台大國發所那層皮學歷當然普普, 但是因為身分是市長,就算是台大博士畢業,簽送 到他面前還是跪求一個"如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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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此文章於 2022-07-12 11:13 AM 被 金聖怨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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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金主至大!
文章: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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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因如此,我才強調《非主管的公務員》如何避免被欺負、忽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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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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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要未違法不要跟長官爭辯法規解釋,不然就算贏了其實也是輸了 ,過20年後你就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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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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