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
對不起!你有沒有怎樣?有事打這支電話給我!
難道邱先生下車看到躺在地上的蔡女 ,
像是沒事的樣子嗎 ![]() 遭撞「骨盆全碎」慘躺地!肇事男竟留字條:有事打給我...當場丟包 蔡女8日清晨5時左右騎乘機車準備上班, 不料,卻在麥金路路口遭邱男開車撞上, 當場彈飛到地上動彈不得, 而蔡女騎的黑色機車車頭也近乎面目全非, 可見車禍發生當下撞擊力道之猛烈。 但沒想到邱男下車察看後,既沒報警也沒有通報救護人員到場處理, 只是將字條貼在蔡女機車上, 內容寫著「對不起!妳有沒有怎樣?有事打這支電話給我!09XXXXXXXX 邱先生」, 隨後便離開距離醫院僅100公尺遠的事發現場。 蔡女就這麼被留在原地數分鐘, 所幸附近大樓管理員及時發現, 趕緊打電話報警將她送醫治療。 蔡女事後被診斷出除了雙腳擦挫傷之外, 還受有骨盆腔粉碎性骨折, 必須換上人工骨盆,傷勢相當嚴重。 警方循線找到肇事的邱姓男子後,依肇事逃逸、傷害等罪函送。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
![]()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11
|
邱男至少留的是可聯絡到人的真電話號碼 可能是趕時間吧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如果是酒駕
又想撇清說自己沒肇逃 就有可能這麼做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釷星
文章: 20
|
>邱男至少留的是可聯絡到人的真電話號碼 可能是趕時間吧
這只不過是為犯罪者開脫的說詞罷了... 所以說現在的四輪大爺就是這樣,以為自己開的是塑膠車嗎??撞成這樣都沒感覺到有多嚴重?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
引用:
沒錯,應該多半是酒駕想逃避刑責,有留了電話就不算肇事逃逸 但是沒幫忙報警的話還是躲不了遺棄罪 傻傻的,遺棄罪致重傷的刑責比肇事逃逸還重 此文章於 2019-08-13 05:20 PM 被 gdrgdr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