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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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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可以?)向勞工局申訴嗎?
因為前陣子前公司老闆弟弟的緣故,我離職了...
農曆年前一間出版社來電請我過去試作看看,並表明2月份先以日薪論,每日$1250... 我在農曆年前實際做了大約六天,由於先前就有告知公司年前實際工作日的薪資是否可先算給我,公司也在年前最後一天下班前把六天薪資(領現金)拿給我... 當然年後開工還是有去工作,但由於一直覺得這工作內容不太OK... 說是倉管,但實際上比較像是撿貨人員,因為所有擺放位置幾乎都是老闆做主,沒有太多可以讓我發揮之前倉管經驗的空間...(這中間有很多細節) 然後每天0830~1730工作時間,但除了第一天上工是1830離開,其餘幾天幾乎都是1900之後才能離開... 而這些延長上班的時間確定無加班費,因為年前那六天我就是很單純領$7500,外加公司意思意思過年湊個整數的$500紅包... 於是年後大年初六(2/21)開工,我實際做了兩天半(2/23中午)還是決定離開... 不過離開的方式我先自e04,因為自己並未當面告知,而是寫Mail告知老闆我自認不適任,也沒辦理正式離職手續... 不親自告知的原因,主要是因為上面那些導致我想離開的原因,說真的我不知道該怎麼當面告訴老闆... 後來公司也沒跟我聯絡,就好像你要走就走吧,然後這個月初一直到今天也遲遲沒領到這兩天半的錢... 雖然只是兩天半的薪資,但好歹也是3K多的錢,而且自己也有付出努力,沒理由不要... 剛剛我去電勞工局諮詢,服務人員表示我寫Mail表達不適任已經向雇主傳達離職之意,公司不該扣留我的薪資... 但另外她說,由於我沒有確實辦理離職手續,也沒有做交接的動作,公司是有理由可以向我求償...(民事的部分) 坦白說,我只做了9天不到,應該是沒啥好交接的,可是她這麼說卻讓我猶豫了... 我本來是想說先再寫一封Mail跟老闆提這幾天薪資,希望雙方不要因為這兩天半的錢交惡,真的還是沒收到薪資就要申訴的,不過現在反而猶豫了... 我該申訴嗎? 若是多數網友認為我理虧不該申訴,那我也就放棄了... 此文章於 2018-03-12 06:35 PM 被 maskedrider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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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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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先寫個存證信函過去,薪水沒下文 那就申訴勞動部 一天1250也是錢 看你要不要跟他計較這樣 只是跑流程可能會花點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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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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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盲點就是,離職手續還是要辦,離職不是請求,而是告知
所以不用害怕會不讓你離職 第二個盲點就是求償問題,交接期未滿一年可以直接告知,滿一年以上才有交接期 除非該公司有什麼重大損害是你造成的,老實講公司也沒心力去告 第三個,如果有上下班打卡紀錄,試著去跟勞工局申訴請求加班費,至於兩天薪資 你確實有做,也有上下班紀錄,該給的還是要給。 最後上勞工局協調,基本上勝率都頗高,不過也是要看當縣市政府的勞工局 另外可以看無論如何試作看看,都必須保勞健保,如果該公司都沒保 他也站不住腳,如果他有保,在你告知的隔天就已經退保了,表示該公司 已經接受你的離職,只是手續沒做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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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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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要是顧慮今天打電話去勞工局諮詢時,那位服務小姐說的,怕他們會不會以沒完成交接就自行離職,導致公司收到損害而向我求償... 雖然我自己認為以我一個工作都還不滿十天的試用期員工來是說,我自己都想不到能讓公司受到什麼損害... 引用:
我目前是打算先寫Mail過去要要看,如果還是不行再想想看... 其實我不是害怕不能離職,而是覺得我想離開的原因剛好就是一家公司制度跟老闆作風的問題... 若是提出要離職,面對一家公司老闆的詢問,該不該如實以告是我很難決定的點... 坦白說,他沒問便罷... 他若問了,照我個性肯定照實回答,也許會弄得彼此不愉快,所以我才會選擇用Mail委婉告知... 此文章於 2018-03-12 07:40 PM 被 maskedrider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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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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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申訴代表撕破臉了,他今天給你3K
但因為你沒有提就突然不到公司 假如他狠一點就從2/24一直到昨天都算損失向你求償,每日1250 (他可以用你突然不到,他也臨時找不到人導致營業損失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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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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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當下中午離開就已經Mail給他,並不是說不習慣,人一走了之,連個還做不做都沒交代... 坦白說,如果真要求這個損失我也無言以對,所以才會猶豫該不該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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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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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話 我實在沒有那個臉去要 3000元~~~~~~~~~~~~~~~~~~~~~~
當一天和尚 敲一天鐘吧 你不想當了,至少和老闆人資說一下吧 用 mail 還不如親自打電話 說不去就不去 只用mail 告知 換做你是老闆 人資 什麼感覺 ============================================ 引用:
拜託 看到你留個 mail 就閃人了,我想對方應該是無言以對吧。 兄台 先和你說聲抱歉 我講的可能有點酸 對不起。你幾歲了 剛出社會嗎!? 有時後你認為"法理"你站的住腳。但現實可不是這樣。 若沒在怕的 就去申訴吧。若未來還要找類似的工作 有時袞小 "像我朋友當保全也是不告而別,而他又只去找保全工作。後來就被針對了" 名字要是被傳出去 只會影響你的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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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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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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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不太好,將心比心。
我覺得我們是個成年人了,做任何動作前都要想想別人的感受。 如果是我,我會好好再去跟老闆當面提一下離職,無關那3000多元。 這不是對別人的交代,而是自己對自己交代, 也好將這件事當做一個人生經驗,以後再也不會這樣處理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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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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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試著委婉點和老闆或人事主管詢問這2天半薪資
我想對方或許有些不滿你這樣離職方式,但正常來說該算給你的還是會給的. 至於加班費是否要申訴追討?就看你自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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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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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面或致電的確需要,但mail是必須的,只有致電沒有mail對方可以搞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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