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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花蓮萬榮鄉長補選又涉賄 張秋美夫婦被訴
我是花蓮在地人
中間選民 我很理性也沒政黨傾向 但是別人更差 綠營更爛 被逼到只能繼續投藍 我也很無奈 哀 (攤開雙手) 只能繼續投國民黨 段宜康不用看不起 我們花蓮人就都是這樣 多補選幾次 我們花蓮人還可以多收賄款好幾次 〈北部〉花蓮萬榮鄉長補選又涉賄 張秋美夫婦被訴 2016-10-26 自由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萬榮鄉第十七屆鄉長缺額補選,國民黨籍當選人張秋美於競選期間,涉嫌以一票一千元買票,花蓮地檢署昨天偵結,將張秋美、擔任選舉總幹事的丈夫吳信太及樁腳等八人提起公訴。 花蓮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林承翰已在公告當選後三十天內,依法對張秋美提當選無效之訴,目前花蓮地院審理中。 上月9日才就職 張秋美堅持清白 張秋美是花蓮縣萬榮鄉第一位女性鄉長,上月九日才就職。昨晚她說,自己清白從政不怕檢驗,現在只想處理好鄉政。 起訴書指出,萬榮鄉長補選候選人張秋美、競選總幹事吳信太,為求順利當選,在今年八月下旬交付十七萬元給樁腳、前萬榮鄉萬榮村長鄭阿源行賄買票。 鄭阿源再將十七萬元分配給楊姓等五名下游樁腳,由各樁腳以每票一千元向萬榮村投票權人買票,下游樁腳向王姓等十位選民行賄,約定投票支持張秋美。 檢方昨偵結,以候選人張秋美、總幹事吳信太及其樁腳共八人,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選舉交付賄賂罪」等罪嫌,提起公訴;收賄的王姓等十人,均自白犯行,且繳回賄款共三萬八千元,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 縣府民政處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當選無效之訴判決確定,將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解除其職務;依照地方制度法,如經法院判刑確定即應解職,如所遺任期不滿二年,將由縣長派代理鄉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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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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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是很嘴砲
不過花蓮鄉民的事算是冤枉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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