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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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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接二連三的刁難(申請理賠),該如面對
話說我爸因極重度的身障(失智)
已無行為能力 之前申請理賠 說我們的醫療診斷報告資料不足 後來好不容易將保險公司說資料補齊全了 它卻又說因為我爸已達「全殘」的程度 要我們去法院提出受監護人(我爸)與監護人宣告 才能把理賠金存到我爸的銀行帳戶 否則不能理賠 問題是我本來就跟保險公司講好錢就是存到我爸的銀行帳戶 為何還要叫我一定要完成監護人宣告 莫名其妙之下 只好去聲請監護人宣告 結果 我了解完監護人宣告所需的要做的全部流程 簡直複雜且繁鎖到要人命 尤其我還得上班賺錢養爸 哪有空去跑那一大堆流程(跑完所有流程似乎都要6個月左右) ![]() 這個網站有網兄分享他跑完所有流程的經驗 http://blog.udn.com/ypt206/17797425 看完那堆流程我簡直快放棄了 ![]() 我請保險公司直接把理賠金存入我爸的帳戶 它就說一定要完成監護人宣告才可以存入我爸的帳戶 我和爸爸相依為命 照顧到都快崩潰了(我和看護輪流照顧) 我還得上班 根本沒心力再和保險公司耗下去 被保險公司一再刁難 我快崩潰了 為什麼60萬的全殘理賠金這麼百般刁難 人生都全黑了,結果爸爸辛苦繳完的保險 要申請個理賠,保險公司也要這樣刁難 好想帶著老父一起歸去來兮 ![]() 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姊們 保險公司真的有法源依據說理賠時一定得等家屬宣告監護權∼才可以開始理賠的規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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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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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六後 找金管會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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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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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意協助你,已經將聯絡方式PM到你的信箱,公開場合我要先給你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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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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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說好了, 你父親沒有身故,就沒有繼承人或受益人 只有他自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但是保險公司明知道他沒有行為能力,來申請是受到你的操控 怎麼能接受這份申請呢?? 如果賠給代辦的你 將來如果你父親清醒,或者身故之後任何一位繼承人有意見 保險公司不就等著被告嗎??? 唯有你取得財產監護,代替你父親行使權利 這樣保限公司才能接受你的申請並出險 保險公司這樣處理是對的 你不是監護人根本不能聽從你的任何指示 儘管如此保險公司也已經將前置作業都完成了 就等你補上財產監護 這樣已經算是有幫忙 ==================================== 財產監護這件事情快慢就看你了,積極些有差 醫院那邊請醫生幫忙照會,會比較快 我妹的財產監護大概兩個月就辦完了 財產清冊可以去國稅去請辦財產清單代替 總費用要花到大約兩萬塊 此文章於 2016-01-14 05:50 A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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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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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起來都是保險公司要你補程序
不算是刁難 保險業也是納入金融檢查 所以法令法規也是一堆 也會有相對應的程序要民眾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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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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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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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接二連三的刁難(申請理賠),該如面對
這不就刁難
這叫要跑完程序 扯到錢 都要比較謹慎 真的刁難 連陪都不賠給你 要你打官司贏 才肯拿出來 那才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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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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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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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是個好兒子身心勞累能體會..但整個仔細看來非保險公司刁難而是要照規定跑完成序而已當然這類認定的確麻煩點..可以請律師代勞處理只是要多花點錢而已祝你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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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回來 ![]() ![]() ![]() 我不是三隻羊..只是剛好在吃羊肉爐時申請得到許可. 我是老屁股回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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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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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說法看來保險公司並不是刁難你。
他們的要求是與法有據哦 民法 第 14 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就是禁治產 沒錯這個很麻煩,但是你一定要去做。 不只為了這保險金,還有往後很多地方會用到。 也是對你的保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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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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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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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父親已經失智,這種情況下他的意思表示很可能就是受到別人誘導,而做出非他本人意願的決定。
保險費是父親繳的,父親是要保人,自己同時也是受益人,保險公司若直接就聽您的意見把錢撥下去,那這種保單叫對父親有保障? 您在這份保單裡沒有任何地位,且錢在銀行是可以被其他人領走的。 保險公司的規定雖然繁瑣,一方面也是要保障樓主,確保樓主合法取得父親的財產監護,日後就算父親突然真的又好了對此保險處理有疑問,您也能證明當初是依法代為管理處置父親財產,而不會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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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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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覺得不算刁難,法定程序跑完就好,自己沒空,花點錢委託代辦就好,速度跟代辦費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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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but.....HI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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