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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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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福音 勞退新制 月退、一次領可自選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勞工福音來了!行政院會周四(29日)將拍板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針對勞退新制年 資滿15年勞工,領月退金或領一次退休金可由勞工「二擇一」,大增勞工退休生活彈性 規畫。 此外,這次修法將勞工權益缺口一次補足,若雇主未提撥6%勞退金至員工專戶將被公布 姓名;同時增訂雇主申請公司重整、破產及債務清理時,債務免責範圍不適用勞退新制之 勞工退休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行政院會周四預計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力拚立院本會期通過。 其中,攸關勞工切身利益的,即勞退新制勞工年資滿15年(不需同一單位),年滿60歲 可請領月退休金,但這次修法改為領月退金或一次金勞工可二擇一,但一經選定不能更 改。勞退新制94年開辦,尚未有新制勞工可請領月退金。 原本要求領月退休金外,勞退條例規定勞工須參加延壽年金,但官員說,延壽年金因保 障平均餘命82歲後的老年保障,費率較高且風險太大,沒有壽險公司願承作,加上勞保 年金已開辦,這次修法將延壽年金予刪除。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有些勞工沒有另外自提6%退休金,月退金太少, 希望領一次退休金,這次修法後,勞工可視退休金情況再另行規畫商業年金或儲蓄保險 ,大增退休金彈性運用空間,期提高退休生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健保勞保對債權保障有特殊規定,這次勞退條例修法也比照,增訂債 務免責三項不適用規定,包括雇主依公司法申請公司重整,破產法申請破產程序,及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申請債務清理時,雇主債務可以減除項目,不適用新制勞工退休 金,以保全勞工退休權益,對此各部會都無異議。 ==================================================== 各位會想一次領嗎? 現在是60歲15年 以後不知到會不會65歲25年..... 假設退休帳戶120萬 這樣一次請領大概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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