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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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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ki SWIFT GLX 車價?
今天跑去談了一下
在桃園,空車58.5萬 含FSK B系列全車隔熱紙、腳踏墊、晴雨窗 預計換全合成皮椅=7仟 其它東西應該都不用 行車記錄器、胎壓偵測器(胎外),用原本的,自己裝 保險、領牌,另計,實報實銷 空車價格看來好像還好 沒特別貴,但也沒很好,就合理價!? 主要是9月舊車換新車可折3萬(只要提供原車行照即可) 這樣算起來 58.5+0.7-3=56.2萬 就比較俗了... 看別人談62萬配備一堆 可是我都用不到,就不算進去... 倒是胎壓偵測器,本以為新車都是標備 結果業務說,是看車款發表時間 2015發表的車才要配 2014發表,2015製造或賣的車,都不用? 查一下,好像確實是...↓ 自2014年11月1日起,臺灣境內所販售的「新形式」M1類 (九人座以下小客車) 與N1類 (總重3.5噸以下貨車) 皆必須配備符合規定的胎壓偵測輔助系統 (可在車輛行駛時估算輪胎胎壓值或胎壓隨時間之變化情況,並能將相關資訊傳輸予使用者之系統。) 才得以通過車輛安全審驗。當然,新形式所指的,是從未在臺灣境內取得「合格證」之車型,例如大改款或是全新引進之車款。也就是說11月1日後取得「合格證」的車款,才需依照法規安裝TPMS胎壓偵測器,這也是為什麼在現行是場所販售的新車中,並未全數搭載TPMS胎壓偵測器的緣故。因為,即使是小改款更新,只要更動範圍無須重新取得合格證,依然能夠以「既有形式」進行認證。 不過,法規中同樣明文規定,自及中華民國105年 (2016年) 7月1日起,各型式之M1類與N1類車輛,便需要安裝符合規定的胎壓偵測輔助系統,才可通過車輛安全審驗,屆時臺灣境內所販售的各形式小客車與3.5噸以下貨車,便需要安裝TPMS系統才可上市販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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