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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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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提供不正確訊息是否仍可要求負責?
四月份我在拍賣買了一台Sony手機,賣家告知原廠保固到今年9月,我看賣家交易評價非常好不疑有他就下標購買,上星期發現手機面板無端跑出一條亮線,送回服務中心維修客服經查詢序號說這隻手機已經過保了,更換面板報價要7600元。馬上以LINE與賣家連絡就說手機是他朋友給他的,細節他不清楚,保固到9月也是聽對方說的,還跟我說二手交易買賣風險自負,強調他當初手機賣我是沒有問題的,所以現在這個問題要我自己想辦法處理,現在發訊息給他皆已讀不回,當初賣家賣場內容我有列印出來,與賣家LINE對話的記錄也還在。請問這種情況可否要求賣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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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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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證據,寄存證信
準備告詐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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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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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他負責,這種二手買賣消保會不會負責,請直接提告民事賠償,他有給你手機告刑事詐欺是不會成立的
民法第360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民法第361條 買受人主張物有瑕疵者,出賣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買受人於其期限內,是否解除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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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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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了3個月才跑出一條線,他賣你的確是沒問題的啊
現在就是對保固期限雙方說詞不一,但你當初面交也沒驗好,到手後也沒有立即去詢問原廠, 現在出問題,網友也不能證明誰對,只能說你有證據證明他說的保固日期不符事實 賣家需不需要負責最後是法官決定 此文章於 2015-07-15 10:58 A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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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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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說無憑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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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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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買二手機的風險
賣家願意退錢的話,你也不能還他一支功能正常的手機 畢竟你都用了三個月才有問題,況且有沒有人損的問題也難說 保固期大概就是購買日期和出廠日期的差異...有沒有購買證明還是有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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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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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賣家協助舉證吧,若有發票搞不好真的是九月到期
但若電信商出貨,問電信商也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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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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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買了都用那麼久才發生是滿難討公道的(更何況是二手的)
能凹的大概就是他跟你說保固到九月但是你查早過保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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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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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保固這一點是可以 可是賣家一定會說這不是他當初賣你的那隻 然後就 攻-防-攻-防-...... 此文章於 2015-07-15 12:49 PM 被 MPE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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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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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昨晚回我會幫忙找外面店家維修並負擔我1/2的維修費用,前提是手機外觀沒有任何撞傷或進水記錄,這一點我倒是很有信心
只能說二手市場真的很小,在這邊PO文也會遇到原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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