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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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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兩個人,連一天都不用關
〈南部〉開賓士撞死2外籍生 大學生判刑6月
| 2014-10-14 得易科罰金 緩刑2年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科技大學20歲林姓進修部二年級學生下課後開賓士車回家途中,失控撞上2名騎機車的同校外籍生朱尼爾及梅文,導致2名外籍生當場死亡,全案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法官認為肇事的林生犯後深具悔意,且積極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和解,處林生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2年。 2死者各獲400萬賠償 屏科大表示,2名車禍身亡的外籍生各獲得相關平安險理賠金約200萬元,死者家屬來台善後期間全部花費均由肇事的林生負擔,加上和解金,2名死者各獲得約400萬元的賠償。 31歲瓜地馬拉籍梅文(Ortiz)與26歲貝里斯籍的朱尼爾(Junior),皆就讀屏科大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學系三年級,去年6月14日晚間,2人騎機車雙載要和其他同學吃消夜,行經屏縣內埔鄉壽比路與和成巷口時,和賓士車發生猛烈碰撞,騎機車的梅文被壓在機車與溝渠護欄間死亡,朱尼爾彈飛掉進水溝身亡。 最近台灣的司法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 有錢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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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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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積極和解
樓主大概是沒看過那種擺爛的 至於有錢真好我覺得不見得 有的人會看"誠意" 這個就無上限了 我想我不是家屬我也不能說些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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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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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有甚麼好訝異的
跟是不是富少無關 2個月前一個天兵朋友闖紅燈撞死一名公務員 也是積極每天去報到懺悔 達成和解後也是免關 車禍案件跟刑事案件不同 基本上只要對方家屬願意和解就過關了 這新聞刻意講是賓士大概又想來塑造個葉少爺2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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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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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地馬拉籍 貝里斯籍
400萬搞定 若是歐美國家的外籍學生 400萬擺的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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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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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師:阿我錢都收了,不然你能怎樣?
要恨就去恨法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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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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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400萬歐元應該是能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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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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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酒駕,沒肇逃,有跟家屬和解,非故意,又是初犯,一般都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這應該是法院的慣例了,跟撞死幾個人沒關係,20年前就這樣判了 雖然免關,不過前科一樣跟你一輩子,我同學20年前也是不小心撞死一個老人,一樣緩刑,不過當他去當兵的時候,前科就讓他不能當士官 這新聞確實有意誤導 此文章於 2014-10-15 02:34 AM 被 Cantabil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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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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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個資法鎖那麼緊 調資料那麼困難 我認為有沒有前科已經沒什麼關係了 除非是那種社會重大案件人盡皆知的 不然哪個人曾撞死人一般人根本無從得知 何況如果你是當老闆或老闆娘那種 有沒有前科有沒有被關過根本沒什麼所謂 此文章於 2014-10-15 08:36 A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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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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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家有和解了
"干你啥事?" 其他有很多新聞等著你去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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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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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鄉民比恐龍法官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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