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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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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4+2監督機制入法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4年4月1日 下午7:34 寄給朋友 相關內容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4+2監督機制入法看相片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4+2監督機制入法 反服貿群眾要求將兩岸協議監督機製法制化,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政務委員鄧振中今天召開會議,審查陸委會提出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初步瞭解,政院版本確定將過去提出的「兩階段國安審查」和「四階段國會監督」具體法制化。孫立群:『立法院到底怎樣監督行政單位簽訂協議的部分,「4+2」的大原則已經獲得共識之外, 一些具體的方法,資料蒐集部分例如公聽會一定是最基本的,另外在每個不同的階段向立法院作報告。』 根據規劃,在最初的「議題形成」階段,行政部門要向立法院正副院長、朝野黨團和相關委員會說明;「業務溝通」階段則需要向立法院說明溝通近度和階段成果,「協議簽署前」要向立法院說明協議重要內容、可能效益和後續推動方式。協議簽署後,則要針對協議推動情形向立法院作專案報告。 另外,陸委會原先推動的行政院與國安會「兩階段國安審查機制」也一併在條例中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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