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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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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徵收玻璃回收稅、塑膠回收稅
爆量! 「褐色」玻璃瓶堆積如山 業者:利潤太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7A...eature=emb_logo 台灣的玻璃長年存在無法去化的問題, 政府推動用玻璃做人行道的地磚,其實是飲鴆止渴,非常短視。 地磚內的玻璃會不斷被壓碎,細塵化,最後大風衣來就到處飛。 大家去查一下奈米級玻璃割傷肺部的資料,這是100%沒得救的唷, 奈米級玻璃會一直存在你肺中,不斷割傷你的肺泡,最後誘發肺癌。 目前沒有取出的方式。 奈米級玻璃隨風飄揚,同樣會進入你的眼角膜,你去揉眼睛更加完蛋。 在玻璃方面,我認為政府應該要徵收『玻璃回收稅』,凡是採用乾淨原料新製的玻璃, 一律要徵收此稅,須包含玻璃工藝品、各式進口商品, 我建議以重量計稅,每公斤收5元,不滿一公斤以1公斤計,那怕只超過1克。 凡是採用100%回收原料的玻璃,不但可免此稅,甚至還可從這稅金中取得補貼, 玻璃採用混料的,可依參入回收料的比例少稅收, 這稅金必須專稅專用,只用於經營回收與環保這一塊。 同理,一樣延伸至塑膠製品,加收『塑膠回收稅』, 且須這兩稅均需應用於進口商品,避免有人想鑽漏洞。 我建議以重量計稅,每公斤收100元,不滿一公斤以1公斤計,那怕只超過1克。 塑膠回收稅會收這麼貴,是因為塑膠對環境的汙染太嚴重了,整治費用也相對高昂。 此文章於 2023-02-28 04:22 PM 被 EAN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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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4:1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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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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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期待E大的政策說明好幫忙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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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4:1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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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earth,taiwan≠china
文章: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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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4:5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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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earth,taiwan≠china
文章: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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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製品也必須徵收陶瓷回收稅,
這材質千年不腐,而且無法回收利用,燒也燒不壞,只能掩埋。 哪有那麼多地方埋? 玻璃起碼還能回收。 這材質也應該要加稅,而且是每公斤40元(貴在掩埋用的土地成本)。 |
2023-02-28, 05:2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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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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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有人爆料是說
根本就不是什麼「褐色」瓶的問題 台酒也是褐色瓶 都能回收清洗再利用 那堆變垃圾的 是因為阿B申請藥證 才導致玻璃瓶不能清洗再利用 然後明明有藥證的商品只有藥局能賣 阿B卻是任何商店都能賣 裡頭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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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6:34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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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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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大要找的是立委歐(中央),議員(地方)的職權不夠歐,還請順便告知請託哪個委員來叫好!! 平台帳號密碼可以詢問技術人員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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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3-02-28 07:00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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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6:5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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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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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幾乎無回收塑膠能力(聽說只有北部一家)
所以,各位分類分的要死,只是燒的時候比較好燒而已! 玻璃.....弄成細砂都還是賠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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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
2023-02-28, 07:2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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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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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這樣都還能在全世界當前段班 就能知道其實地球上在意資源回收再利用的 是小眾中的小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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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8:2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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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earth,taiwan≠china
文章: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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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興趣就給你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推廣,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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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8:5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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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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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07-04-11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 院授發資字第1071500579B號 令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建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機制,提供具有我國國籍或持有我國居留證者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以下簡稱參與平臺)就我國公共政策提供創意見解或政策建言, 及透過附議過程,形成共識,並提供機關研訂重大政策、法規草案,或於執行重大政策時, 將該政策或法規草案開放討論,徵集各界意見,協力擴大施政量能,特訂定本要點。 七、附議: (一)附議者資格︰具有我國國籍或持有我國居留證者得利用多元帳號登入, 並以手機號碼進行一次性認證後進行附議。 (二)提議應於六十日內完成五千份附議,始能成案。 (三)於達到前款所定成案門檻資格之次日起,由參與平臺管理機關通知提議者及權責機關; 權責機關應即依第八點規定進行回應。 (四)提議者於提議成案前得隨時撤回;成案後不得撤回。 撤回之提議,移至參與平臺專區供查詢。 (五)附議方式以點擊附議功能鍵累積附議數。參與附議者得表示意見,且不得取消附議。 (六)附議過程中,開放留言;權責機關應適時關切附議進度。 (七)已進入附議程序之提議,經權責機關確認其內容非屬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之業務者, 應通知參與平臺管理機關; 參與平臺管理機關應敘明理由後,移除該提議,並通知提議者。 ---------- 敝人能力不足能有如E大訂定政策的能力,小小鄉民還在等E大循[公僕系統]推廣的[政策白皮書]好來附議(1/5000); 不知E大請託哪位委員呢? PS. 高知識分子的E大記得與[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技術人員尋回帳號密碼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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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3-02-28 09:32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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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9:19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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