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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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股東會拙見
這是拾人牙慧的感想 非我卓見
所以我用自己感想的拙見來開場 1.全額交割股的處分不見得董事長沒預見到 也不見得對公司派不利 如果打入全額交割股 可以導致市場派擔保不足 而引發資金斷鏈 被迫賣出 降低持股 提高擔保率 下重選但的股東大會 就可以一舉扭轉頹勢 2.政府官員的後續處置 卻是關鍵 不得自理股務還算是輕微的處分 但也夠嗆的 這次搞出的手段雖說與上次雷同 但此次的輿論更盛 後續如果推出 強制撤換董事長 甚至只新設法令給予更嚴格處分 嚴禁任何其他公司效法 也不無可能 針對這點 董事長可能會有誤判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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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10:5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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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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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會期待政府官員會有後續處置....
2017都已經幹過一次了,官員真要處理早就處理 笑死,這樣還想取代香港成為亞洲金融中心喔? 別逗我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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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09:0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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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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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樣說我還真不能反駁 靠 什麼鳥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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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09:0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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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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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一點要不是有人把事情鬧大
昨天那場股東會就會像2017一樣船過水無痕 沒有人會知道台灣金融秩序是一場笑話 結果破壞皇城和氣的那個人 果不其然又再一次被側翼粉專抹成中共同路人 可悲的執政黨 |
2020-07-01, 09:3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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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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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這就是轉型正義,主管機關不作為,
放給底下人亂搞 |
2020-07-02, 09:4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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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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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拙見的確是很拙... 人家教書講的就是頭頭是道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4683368 本次大同股東會董事改選會犯眾怒,就是公司派以市場派違反企併法的申報義務,自行認定並剔除五十三點三%股份的投票權,因而當選所有董事席次。 但為了符合股東會出席股東持股須過半的規定,這些被剔除投票權的股份,卻也計入出席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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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06:54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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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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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的是董事長下決策前 預見的反應與後續準備 你引用的是 董事長下決策後 引起的反應與原因 兩者並不相悖 邏輯上你要通順些 林董當然會認為市場派甚至主管機關有所反應 也自然會有所準備 最佳方案當然是走法院拖下去 最糟是被投保的訴狀在1年內給解職 如果主管機關想保全大同 那大同死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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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07:40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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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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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典型的公司派使用暴力...
該怎麼辦...黃國昌是這方面的權威 林董有黑衣人, 阿昌要想辦法藉國家公權力行使暴力對抗 至於林董能有啥決策... 先搞懂不成立無效撤銷 https://www.paochen.com.tw/OnlinePu...onsDetail/4/208 此文章於 2020-07-07 08:26 AM 被 chumowu 編輯. |
2020-07-07, 08:2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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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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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典型的型態 也不應該是典型 所以投保才會找律師去 撤銷? 這不是關鍵 因為經濟部應該很難會接受這次董事名冊 囿於目前還是林董 所以無效下還是他以上屆擔任董事長繼續 基於此一事實 市場派與政府官員必然會有其他反制行為 只是連兩次這樣玩 林董不至於不清楚下場 關鍵在於她執意踩下去 必然有所準備 此文章於 2020-07-07 09:08 AM 被 麵疙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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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09:0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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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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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駁回大同公司董事變更
https://reurl.cc/4R98zK 2.投保中心:大同律師違反倫理規範 建議移付懲戒 https://reurl.cc/KkgDgy 3.金管會聲明稿全文 https://reurl.cc/GV0D3G 一個打三個 萌萌的 此文章於 2020-07-09 06:03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
2020-07-09, 05:5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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