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
引用:
你大概還搞不清楚狀況,柯是被起訴後遭羈押。 這就是說,我是詐騙集團的首腦,我被起訴遭羈押,現在交保候傳,問題是法院法官宣判了沒? 法院還沒說,你說他無罪?只有柯文哲本人可以宣稱無罪且不自證己罪,又一個跳針的智障。 不然那些詐團首腦交保後為什麼要帶電子腳鐐?為什麼要交保金?每個都說我不是首腦,我沒搞詐騙,我沒經手金流啊。 你要有證據?問題是檢方只要提出重要關係人滯留國外不歸就可以。 所以我一直強調,問題在橘子,如果無罪,現在回來講清楚啊。你以為他沒有被通緝嗎? 日本語言學校的簽證一般都是一年三個月,再過不久就失效。 何況還沒有護照,怎麼辦簽證? 另一個問題是,你認為他無罪,那橘子回來說有收錢你怎麼辦?他可以做污點證人,到時柯文哲可以關到死,另外柯文哲就變成傀儡。 一群人傻到不行,邏輯推論都有問題。所以橘子賭的就是柯文哲當總統?將來那一天,有人去追查橘子這些時候滯留國外的錢誰給的,在哪裡躲,你要怎麼解釋?等到總統換人做再回來? 就跟蔡英文的論文一樣,有正本就拿出來啊,現在這麼多人保,有什麼好害怕的? 最後,橘子是柯文哲的遠房親戚,大概台灣人都是金魚腦。 下面那個我就不回了。 此文章於 2025-09-01 09:55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
橘子身家好幾億。
跟柯文哲有沒有收賄圖利是兩件事。 應曉薇是市議員啊 沈慶京是大老闆啊 陳柏惟爆料跟本案有何關係? 去澳洲又怎樣? 我前面早講過,就算要交保,在法院宣判前誰都不能說無罪。 找證據不是我的事,跟我一開始說的一樣,是檢調的事。 小弟你抓不到,因此詐騙集團首腦就無罪,所以台灣詐騙猖獗,機房設國外,豬仔在國外行騙,倒霉的永遠是車手。 問題就是這樣來的,相反,如果你們這些爛草想要柯被放出來,叫柯文哲跟陳佩琪請他回來歸案啊。 而且,檢方列重要關係人,柯文哲就只能被押到死。就一句話很簡單。 理盲的爛草! 我的標準已經降低到毫無標準可言,還有人在洗沒證據就應該要放人? 最後,就跟蔡英文的論文門一樣,沒問題就回來啊,哪怕你們這些爛草說只能關橘子一天,我也接受啊。問題就是禁不起檢驗啊。 此文章於 2025-09-01 12:2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975
|
呵呵,連回兩篇
還一堆人身攻擊,爛草、理盲 就是這種水準,還自以為多中立客觀 別人就XXX,自己就多正確 沒事,你繼續,反正在這邊嘴橘子怎樣也不會有啥用 柯P不太可能關到死,時間長短問題而已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
呵呵,你自己的留言就說明了,有錢有權你愛誰就能放誰。
難怪黃國昌總是喊著要修法。 你自己的留言就充分說明,要司法改革靠你們,只會更慘。 我在這喊當然不會有用,下三濫的人自然要趁這個機會裝高尚,讓司法去放人。 所以我一開始就對朱立倫感到愚蠢,但是我覺得最莫名其妙的是民進黨。 對對對,你說的都對,你連AI都不會去問一下?沒事的,我繼續,彭文正都不緊張,我緊張什麼? ![]() ![]() ![]() ![]() ![]() 只有你這樣的人才會看不起別人不同的見解,看事情的基本道理誰都能,就連那些8+9都能,但是就怕你自以為是、自命清高,見解每個人都不同不是問題,瞧不起人才是你做人失敗。 一、羈押的法律依據 在《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1條有明文: 法院得羈押被告,必須符合 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下列羈押事由之一: 1. 逃亡或有逃亡之虞 2. 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3. 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4. 其他法律規定的重大理由 換句話說,單純有嫌疑還不夠,一定要加上「羈押必要性」。 二、與「重要關係人出逃國外」的關聯 如果案件中的「橘子」是重要關係人、證人或共犯: 可能造成勾串證人或共犯的風險: 假設橘子滯留國外不歸,檢方可能主張:若被告自由在外,有機會與其聯繫、串證,影響偵查。 延伸逃亡風險推定: 檢方也可能主張:既然關鍵人物已經出國不歸,被告自己也有逃亡可能,所以需要繼續羈押。 三、法院的判斷重點 法院會綜合考量: 被告本人的逃亡可能性(護照、經濟能力、出國紀錄)。 是否有實際聯絡「橘子」的跡象,或檢方能否具體說明被告自由在外會導致證據湮滅。 案件性質、罪名輕重,以及是否可以用較輕替代措施(限制住居、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等)代替羈押。 也就是說,不能僅因「橘子不歸」就自動羈押被告,但檢方確實能以此為輔助理由,主張「羈押必要性」仍然存在。最後仍要由法院審酌決定。 總結: 重要關係人滯留國外不歸,檢方可以引用作為「可能勾串或逃亡風險」的理由,要求繼續羈押;但法院仍需審酌被告本身的情況,不能僅憑此單一理由就無限期延押。 ![]() 此文章於 2025-09-01 01:2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796
|
引用:
上周美麗島民調說民進黨才要小心變成第三品牌... ![]() ![]() 民調「國民黨好感度第一」 朱立倫致謝:4年間6大改革逐步達成 歷經兩波罷免之後,《美麗島電子報》今(28日)公布最新民調, 國內主要三個政黨好感度方面,民進黨好感度,在半年內從43.6%驟跌至33%, 反觀國民黨從31.6%上升至36%,民眾黨好感度也來到34.2%, 兩個在野黨都反超民進黨。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
師父還可以在法庭上,跟旁聽席"聊聊天",實在是備受"禮遇"了吧...
![]() 「禮遇」,這詞措辭形容,應該沒有很多人會有意見了吧?... ![]() 聯合報報導... ![]() 柯文哲批「民進黨塞給我的人」作偽證 檢方嗆:誰執政犯法都要坐牢 引用: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