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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a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同意2個或以上就可稱為「很多」的人。在下尊重你們的感覺。

這種用主觀感覺,凌駕客觀事實,如果能被接受。
那麼將來被用「很多」來扭曲事實的時候,請不要説是污衊,也不要有意見。
舊 2022-05-28, 06:08 PM #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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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