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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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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如果照顧&送走就算經驗一個人算一份的話, 我這部分經驗比工作還要深厚.
因為從17歲左右就開始了~ 而如果照顧最後還沒死, 對方換去另一個親戚住.
外公來那次, 我才快15歲, 父母都工作要忙, 我得放學回家後, 打掃洗衣清點家裡.
=> 外公釣魚, 打牌睡覺. (後來因為外公行為問題, 我跟父母說明, 把他請走了)

其實開放安樂死不會解決那些迴避親人狀況, 讓其"自然"過世(其實那算得上是自然過世).
沒人加害, 只是沒有送醫, 就是迴避, 這自古以來就有了, 我當初看了不平, 但查了才知道.
這是從很久以前, 就像狗放出門去吃草, 或是牛棚安撫, 人也是暫時迴避, 時間到了看看.

衰弱到難以餵食吃飯, 其實也是一種病: 老病.
很少人到了要全部弄碎, 一湯匙一湯匙慢慢餵.
還願意少量多餐, 努力維持對方機能.

我在醫院跟看護的台灣人聊過, 只看行為不看口頭.
真的很少. (所以醫院看護供不應求, 很多外面還接工作)

所以說網友說這看"官"的心情怎麼判定, 沒錯, 其實就是看旁人怎麼看, 官只是有權力.
問題到自己的頭上, 不太想花那個錢, 或負擔不起那個錢, 所以我說開放安樂死對此無效.
=> 這還沒提我前面說過的, 很多人50歲講得很開通, 70多歲開始怕死的, 很多.
我如此固執異常性格的人, 也難保, 所以才要一個人獨居遠地, 無法反悔.

... 個人偏見, 通常搞到這情況的, 太早把財產都分給子孫, 剩下1~2百萬放銀行.
現在這一點無法有足夠吸引力, 反正死了也是均分, 說不定這點錢辦後事就20~30萬去.
(如果還塔位, 弄好一點, 50萬, 那剩下真的分一分沒多少)

而我說實話, 法律(外人)介入如何判定財產遺產, 其實也是問題.
去學習知法, 然後跟同居老人處理好的: 被人說成是有目的性貪.
沒有學習好, 老人即使都說要給誰, 簡易遺屬, 最後被外人推翻.
很搞笑, 也很悲哀.

思考怎麼死, 怎麼接近餘生, 重如泰山; 但來臨的那一刻, 自己無能為力, 輕如鴻毛.


其實我財產問題是很大的, 不太想給那些根本就沒長期一起的親戚拿走.
但我父母年長, 對方那邊最年長才60出頭, 對方的長輩搞不好跟我同時掛掉.
幾等親這數學應該不用解釋了, 很麻煩.
交給妹妹也是有限, 所以只能信託以及慈善了.

PS. 我認為這是數學問題.
舊 2024-04-02, 08:02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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