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被借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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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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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NTC_TW_IT
突然想到還有這個作法~~參考看看
不要寫借據,寫保管條
時間到不還,就是侵占罪(都市傳說,有法律背景的再麻煩澄清)

https://blog.xuite.net/komo.wu/hoya0830/160133251




借款迫簽保管條 反吃誣告罪
引用:
明明是借款,卻要求債務人加簽保管條,預留「以刑事逼民事」的後路,債務人果真賴帳,被依侵占罪起訴,
但檢審聯手查明,債權人這種「留一手」手法,分明視司法機關為討債打手,檢察官除相當罕見請求法院判債務人無罪,並主動簽分債權人誣告罪偵辦、起訴。

.............證述不實另恐觸犯偽證重罪。.....
舊 2021-07-28, 08:37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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