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nuxwu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052
引用:
作者tu-285
看報導中這段..請快遞報關業者於貨物運抵台灣前,先完成委任報關程序,民眾也要請注意實名認證APP推播訊息,及時確認是否為其進口貨物,以利貨物能順利通關。...這個新制好像是快遞報關業者要做的不是民眾要做的?

我的認知應該是...快遞報關業者照過去流程還是要報,只是收件人本人也要確認,才能順利清關。

至於要怎麼確認??實作步驟要怎麼做??會不會照樣可以冒名??這就到時候在看了。

我所知道的會有這個新制,是因為之前海關抓到一批快遞夾帶大麻,收件人死不承認貨是他的,在舊制的實名認證程序確實存在遭冒名人頭報關的機會,上法院有可能逃避刑責,才會想要在改革。
 
舊 2021-12-28, 09:34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nuxwu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