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ctober2
好吧,我先去退貨看看來得及嗎
國家這種滾複利方式課稅...真是黑.黑.黑
文字上意義[營業稅]應該實課可買賣.營業之物品
進口稅又不能買賣營業,被當實體物不合理
DHL那個代墊手續費之高我更不能接受,回信連個引據法源或收費標準都沒給
謝謝各位百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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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叫消費稅才對
如果你今天刷卡向國外消費了一項服務, 國稅局有權可以憑刷卡公司的記錄向你徵收一筆消費稅
引用:
作者october2
今天收到DHL報關繳稅通知郵件,第一次被課稅不知道收的對不對感覺有點怪怪
物品:健康食品/膠囊
重量:0.76公斤 /空運
1.進口報單完稅價格:NT$:2,398.(含運費)
2.進口稅:NT$:610.
3.營業稅:NT$:150. <-------這個怎會是1+2去乘5%?
4.代墊手續費NT$:420. <----DHL說稅金超過500會收手續費,我稅金610+150就被收420手續費會不會太土匪?
營業稅那個很扯被扒2層皮,進口稅又被算一次5%營業稅??????
代墊費也很奇怪,不是已經實名EZ WAY,不能自己轉帳繳稅嗎?
還要被報關行搶一次,也沒公式可看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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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你要買這類產品之前, 就該自己先算過金額, 把完稅價格壓低在NT$2000以內
就不會被課徵到進口稅跟營業稅
健康食品類沒記錯的話, 稅率是20%還是30%
如果你用公司進口的模式去看, 就知道課徵營業稅的算法是可理解(解釋)的
例:稅基(完稅價格), 10,000台幣, 進口稅率10%, 公司的進口(純貨物)成本就是11,000
公司再把它賣給你, 完全不賺錢的話, 他該收你多少錢?
11,000*1.05=11,550 => 這就是你的第3點
至於DHL收420的代墊手續費, 你可以跟他們說先稅後放, 但這對他們來說作業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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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記錯的話, DHL快遞單轉給同行一般報關, 好像是另收1500元的樣子
PS: 我忘了什麼時候改成這樣的, 大概是最近5年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