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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pan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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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BJ4
因為反送中抗爭 他們被告 或是被通緝 限制出境

只能用偷渡的方式逃往第三國家



沒被通緝, 限制出境的香港人, 目前可任意移民到台灣嗎?


已持入出境許可證件入境停留, 跟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
是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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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
狀況確認

一、要申請居留
二、香港澳門居民人在境外或已持入出境許可證件入境停留
誰來送件


誰可以辦

一、(身分代碼HF151)有直系血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身分代碼HF189) 有直系血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收養關係)。
三、(身分代碼HF152) 有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四、(身分代碼HF155) 有直系血親、配偶、直系血親(收養關係)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五、(身分代碼HF156) 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
審查通過者。
六、(身分代碼HF157) 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
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七、(身分代碼HF158) 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者。
八、(身分代碼HF159) 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九、(身分代碼HF160) 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
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 成就者。
十、(身分代碼HF161) 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
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 成就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十一、(身分代碼HF162) 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
十二、(身分代碼HF163) 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十三、(身分代碼HF166) 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十四、(身分代碼HF167) 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十五、(身分代碼HF168)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者。
十六、(身分代碼HF169)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其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者。
十七、(身分代碼HF170)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其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十八、(身分代碼HF171) 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
工作者,或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 及管理辦法許可工作者。
十九、(身分代碼HF172) 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
工作者,或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 及管理辦法許可工作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二十、(身分代碼HF173) 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者。
二十一、(身分代碼HF174) 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二十二、(身分代碼HF175) 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核轉行政院
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
二十三、(身分代碼HF176) 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核轉行政院
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 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二十四、(身分代碼HF177) 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
二十五、(身分代碼HF178) 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請。
二十六、(身分代碼HF179) 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五年以上,且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並對國家社會或慈善事業具有特殊貢獻,經主管機關會商
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
二十七、(身分代碼HF180) 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五年以上,且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並對國家社會或慈善事業具有特殊貢獻,經主管機關會商
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 子女申請。
二十八、(身分代碼HF181) 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者。
二十九、(身分代碼HF187) 來臺傳教弘法或研修宗教教義,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
三十、(身分代碼HF188) 來臺傳教弘法,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三十一、(身分代碼HF190) 其配偶為經核准居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經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或經核准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但該配偶係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許可在我國從 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者,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
就學者,不得申請。
三十二、(身分代碼HF191) 身分代碼HF190申請人之未成年子女申請。
三十三、(身分代碼HF192) 經行政院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之派駐人員。
三十四、(身分代碼HF193) 經行政院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之派駐人員其眷屬。
三十五、(身分代碼HF196) 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
三十六、(身分代碼HF197) 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三十七、(身分代碼HF198)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就業金卡者。(網路申請)。
三十八、(身分代碼HF199)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就業金卡者,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滿二十歲
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申請。
三十九、(身分代碼HF143)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五條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通過者。
四十、(身分代碼HF144)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五條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滿二十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申請。
四十一、(身分代碼HF145)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審查通過者。
四十二、(身分代碼HF146)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滿二十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申請。
四十三、(身分代碼HF147)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七條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通過者。
四十四、(身分代碼HF148)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七條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滿二十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申請。
四十五、(身分代碼HF149)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十條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通過者。
四十六、(身分代碼HF150)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十條規定來臺工作,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滿二十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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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舊 2020-09-15, 03:1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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