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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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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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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ffter333
網友 HOBO 約兩年前向我購入平板,
後來發現 USB 有暇疵因而退貨。
自然就進入退款程序。

至於退貨的平板, 已經不屬於原買方的資產,
我要再做何處置, 或轉賣給別人, 都與他無關。

當時進入退款程序後, 我表明因為經濟狀況不佳,
要晚一點退款, 他也回覆同意, 並且不只一次表示,
如果有困難, 可以不用還款, 後來我也接受他的好意。

截圖: https://i.imgur.com/BNp5PjD.png

以上截圖, 是一年多前買方私訊自己說的,
他表示如有困難, 可以不用還款, 我當時也接受他的好意,
後來約一年多的時間, 都沒有再有任何私訊與爭議。

如果網友 HOBA (說話算話),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就不應該再一年過後, 突然指控我沒有還款。

上方截圖, 可以證明, 一年前他已經主動表示不用還款。
我當時也接受他的好意,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當然就
已經沒有債務上的關係了。

不過既然網友 HOBO 現在又突然...

我有說你不用退嗎(笑)你留著用,代表你不用退?

東西寄回給你測試,你說你搞不定才進入退貨程序的吧?但你搞定了又不出貨,

還把東西賣給別人,這很明顯有問題

當初答應要退的款項也一拖在再拖,你好意思講反悔二字?

真要看 PM 嗎?咱們往來的 PM 有多少你知道嗎?


如果你這麼堅持你沒有錯,那簡單,咱們走法律程序處理吧

我不介意為這區區兩千走一趟局子,就看你囉
     
      
舊 2023-11-30, 02:29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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