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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2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38
好吧,我先去退貨看看來得及嗎
國家這種滾複利方式課稅...真是黑.黑.黑
文字上意義[營業稅]應該實課可買賣.營業之物品
進口稅又不能買賣營業,被當實體物不合理
DHL那個代墊手續費之高我更不能接受,回信連個引據法源或收費標準都沒給
謝謝各位百忙解惑
舊 2020-09-15, 07:5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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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