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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0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看你怎麼看

不放性侵犯

難道放殺人犯

性侵犯若沒有殺人

說真的性侵的罪本來就該比殺人罪輕



另外 台灣監獄環境真的惡劣

一個牢房關的人真的太多人了


有的人的確是這麼看的,甚至認為這比傷害罪還輕
我個人是覺得這是準殺人了....肉體沒什麼傷,但心靈傷很大

心裡有病法律都要嚴謹看待了,那心裡有傷呢?
除肉體外,依受害者的心理創傷程度來加重定罪是需要的
     
      
舊 2021-09-15, 10:0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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