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x888
人客呀~~收據要留著呀~~千萬不能丟呀~~~
ㄇ的,丟了收據會活該倒楣累死你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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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和健保局的繳費收據更要留著!!!
留著! 等待未來的某一天...
申訴用的 !
國稅局 和 健保局 的欠費通知單,
只要是(內部)換了承辦員, 個案資料又交接了...
就會從民國初年, 開始給你寄欠費通知單...
[ 合理的推測, 是新的承辦員, 交接資料看也不是, 不看也不是..
乾脆電腦列表所有的欠費通知單再寄一遍, 他們盡職了,收件人就煩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