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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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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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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23b5678
很多人以為網路可以隨便講講都沒有事,
這只是因為那些被你們說的人
1.不知情
2.或是覺得無所謂罷了

但是只要被害人沒有做那樣的事,
你又無法證明她有做,而在網路上說她有做的話,
這時就已經夠成了毀謗了!!!


刑法上的毀謗,指意圖散佈於眾,以文字指謫或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就叫毀謗

問題是,說人”發脾氣”這種言論算是損害名譽嗎?我不認為法官會這樣認定
舊 2002-06-25, 09:06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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