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ang0829
但是我覺得身為一個公眾人物就要有公眾人物的樣子,不想來的話就不要來啊!
幹嘛賺錢賺得那麼痛苦?!
試問有哪個人敢對老闆擺臭臉的?影迷就是她的老闆,不是嗎?
|
每個人一生中一定有喜歡的人事物,也有討厭的東西,如果這樣的講法成立,那不是遏殺某些人求知的權利,不就顯得自私,不然乾脆回到以前黨禁報禁戡亂時期,一切資訊都要出國才知,更何況她有沒有不想來的意思還不知道就未審先判,我們是個島國,國際地位處境困難,大明星沒放棄此地市場已經偷笑,大家應該互相尊重,我們才有更多國際交流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