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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ncubus
所謂的"堪用品"代表什麼?不就是可以用的螢幕ㄇ?
難不成你一個螢幕用了兩年然後壞了 人家該拿一個新品給你ㄇ?
這樣大概每間公司都倒光光吧~~~
我前年壞了一台g773-1,送去他換了堪用品g773-3給我
現在在家還不是很正常的工作
我的意見是 就換吧 等他換回來的過保固又壞掉就可以賣液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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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的說法算對還是不對
既然保固三年,也就是說在這三年內
廠商應該本於信譽做到售後服務
如照你所言可以隨意更換堪用品
那廠商是否會對於堪用品的保固盡到責任?
依ag-6他所說的狀況
廠商只願意再給2個月的保固
那萬一這個堪用品在2個月後壞掉
消費者是不是就活該倒楣
何況沒有人說一定要更換新品
而是只要把送修的機器修好再送回來
廠商既然做不到就是他的錯
就這麼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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