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IGHTS
不發造成失業率...社會問題更嚴重
而且人民有就業的權利,資格符合不可不發吧 (又不是開發案)
是台灣人的道德變差了,而不是小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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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會造成失業率, 發了會造成交通混亂...
那到底是該發還是不該發? 發當然是該發, 但不是濫發
應該是有限制的發, 就像香港一樣, 他們的計程車執照可是有分的
有只能在九龍行駛的, 只能在香港島行駛的, 也有全島通行的
連進入機場的都有限制, 難道他們的人民沒有就業權利嗎?
都市發展到後來本來就該有所限制, 就像之前不是也廣發山坡地建照
結果造成林肯大郡, 難道你也要說人民有居住的權利嗎?
至於你說台灣人的道德變差了, 我聽不懂也不知道你意指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