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史萊姆
恕刪
因為我是68年次的
體位變更為替代役體位,改服國民役(35天)
又我已經下部隊,已經當了四個月的兵
所以就直接閃人
大概就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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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請問68年次的變體位後,還需要服四個月的兵嗎? 我比你早了幾年. 因為視差而申請複檢,期間雖然也跑了不少次醫院,但我就從乙位改判丙等.役別變成乙等國民兵,服役期間兩星期.但高中以上可用軍訓成績(就是畢業證書)抵免.所以我連一天的兵都沒當過...

不過現在想一想倒是有點後悔,反正只有兩個星期,早知道就不要抵免,當戰鬥營去玩玩也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