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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Pepsi Lee <
[email protected]>》之銘言:
>: On 20 May 2000 11:45:27 GMT,
[email protected] (Se A Vide E)
>: wrote:
>: >我是有買過一次(3.22)
>: >買的是人骨拼圖
>: >3.23就ship(也扣款啦)
>: >不過到現在都還沒收到
>: >後來mail給他,他是有答應reship啦
>: >不過也拖太久啦
>: >台灣錄影帶都出啦!!!!
>: >看看這次會不會收到
>: 以前DVDExpress對於沒有寄到的包裹,只要大約兩個禮拜沒到
>: ,客戶一反應就會重寄,速度快的很,大約從一、兩個月前
>: 改成要等30個工作天才願意重寄,為了這個規定我特地寫信去問
>: DVDExpress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改變,他們的回信是說,因為近來
>: "台灣地區"的包裹遺失狀況"大幅"增加,所以才改變這個規定
>: ,看到這樣的回應我能說什麼呢??說實話,我覺得台灣的郵差
>: 真的能力超強,亂七八糟的地址他們幾乎都可以正確送達,
>: 所以我覺得包裹遺失的狀況應該很少(當然不是完全沒有),
>: 而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有人存心要佔人家的便宜,對於這種狀況
>: 還真不曉得該說什麼??只能說,台灣人保有台灣人一貫的喜歡
>: 佔人家小便宜的心態,再度發回的淋漓盡致!!
>
>他你不會檢嗎? 像這樣的制度,應該是有一些配套措施吧,如調查貨品
>是否有寄達,他們應該有管道可以查吧! 要不然真的很危險,
>這種制度用在"聰明的台灣人"身上,後果自然可知,應該是有可以調
>查的管道吧
除非客戶是使用FedEx寄送,如果是用USPS的話,的確不太容易
確認收方是否收到包裹,其實這也是Express信任人的地方,只是
就如同你所說了,"聰明的台灣人"或許覺得自己佔到了便宜,
但是卻把所有台灣人的臉丟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