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sai
Wait a second...., 別跟豬吵架?? 人怎會跟豬吵架? 莫非本身不是.....?!!
Well, never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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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ㄌ一堆『低買高賣』的話題??
還是上來寫些話說說!
『低買高賣』本是很正常的商業行為。
凡商業行為,『低買高賣』也視為理所當然。
我今天擁有一項商品,價值249元,可是我賣500元。
誰能管我??
這是我的東西!
是我付ㄌ249元買的商品!
我有權力決定它的價格!!
旁人何需多論??
至於這個價格誰接受??
誰會花500元跟我買??
那是對方的事!!
也是對方才能決定的事!!
錢是對方的!
我又沒有強迫任何人!
有人肯花500元跟我買!!
那是對方認定此商品有500元的價值,願意花500元跟我買。
此商業行為基於雙方合意的行為而達成,即完成此交易的有效性。
簡單又明瞭!
我看ㄌ幾天就是不知道這麼簡單的事,會連『畜生』、『豬』的字眼都跑出來ㄌ??
一方只是抱怨有人低買高賣,
實在很不爽!
因為自己沒買到,抒發一下不滿!!
可是想想那又能怎樣??
東西是別人的!
別人才有權利去決定它的使用效益??
東西又不是我的!
與我何干???
有人抱怨就有人自清!
何必??
有錯ㄇ??
東西是自己的!
要怎麼做?
是自己的權利!
何由自清??
『低買高賣』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如何抉擇是自己的事,至於能否賣掉,就在有沒有人接受。誰聽過『低買低賣』?你先花500元買,我再花249元跟你買好ㄌ??只要一方肯花錢買,一方肯賣就可以ㄌ!!其他有什麼好長篇大論的!!
不需要去解釋買賣的行為給非買賣雙方以外的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