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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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chnaufer
我只是想就事論事來討論,如果想要發表情緒化的言論,請到適當的地方去吧!PCDVD 又不是沒有適合你的討論區。
原則上站方有自己的處理規則,這也是大家應當遵守的,如果有違反規則的地方,應當按照規則來處理。而當在此論壇發生之事應該是由站方來優先處理,但是如果牽涉到違法的部分,當事人又想要追究到底時,那就必須依網站的所在地當地的法律來處理的。
在處理的實務上,由於許多證據都是站方所保存,等到進入司法程序之後,法庭一定會要求站方有人要出庭作證,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我只是訴說事實而已,何來恐嚇之有?網路上關於網路誹謗與公然侮辱罪的例子蠻多的,去找找就知道了!
上面我都有寫出刑法的條文,站上也有許多懂法律的網友,它們對於實務也應該很清楚才對,我就不需要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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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awang!!
好個就事論事啊.又一個唱高調搞雙重標準的好傢伙.
大家可以好好看看此篇全部留言.
看看這位仁兄是不是真的"就事論事"!!
想告就去告..然後通知大家一下開庭時間.我好想去旁聽哦!!
目睹一下站大&你的風采啊!
就怕你不告!!不要說了做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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