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到何處發言,不必閣下指教,情緒化的言論這帽子請自便!
2.意見反應區敝人當然可以提出建言,你閣下有無遵守規則,相信大家已然
見識到,書讀得多不是壞事,拿書中的知識來嚇人,不是讀書的道理!
3.言盡於此,不再回應,謝謝收看!!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chnaufer
我只是想就事論事來討論,如果想要發表情緒化的言論,請到適當的地方去吧!PCDVD 又不是沒有適合你的討論區。
原則上站方有自己的處理規則,這也是大家應當遵守的,如果有違反規則的地方,應當按照規則來處理。而當在此論壇發生之事應該是由站方來優先處理,但是如果牽涉到違法的部分,當事人又想要追究到底時,那就必須依網站的所在地當地的法律來處理的。
在處理的實務上,由於許多證據都是站方所保存,等到進入司法程序之後,法庭一定會要求站方有人要出庭作證,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我只是訴說事實而已,何來恐嚇之有?網路上關於網路誹謗與公然侮辱罪的例子蠻多的,去找找就知道了!
上面我都有寫出刑法的條文,站上也有許多懂法律的網友,它們對於實務也應該很清楚才對,我就不需要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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