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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624
OK,爾後要是再有人文章被砍,一定先拍照存證,不論是否有版主的區域要申訴直接私下找我,絕對會有詳細且合理的交代,基於效率原則,砍文章前不做說明,砍文章後原則上不主動告知原因,欲了解原因者可私下聯絡,若公開提出疑問也無彷,但提出者限本人親自提出,公開提出者必須在意見討論區提出,屆時會呈上詳細證據供大家參閱

排外條款:
若被砍之文章屬於****性質,不接受認何形式之申訴
若被砍之文章屬於灌水性質,不接受認何形式之申訴
精華區內之文章編刪,不接受認何形式之申訴

防弊條款:
若經發現被砍文章者,意圖以多重身分,及每每被刪皆提出申訴者,有疲勞轟炸之嫌者,或經查證有意圖擾亂討論區安寧及正常運作者,相關人員無論本尊分身皆以最高罰責全部處分

以上條款於2003年01月13號零時正式宣佈實施

站長
舊 2003-01-13, 12:17 A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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