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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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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梅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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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ricchu
我網購三四十次,直到最近才發生寄丟的事情,而且還是連續發生,都是從Amazon.CA寄過來的,一包是鬼哭狼嚎,一包是ET禮盒版的空盒(因為空盒損傷要求加拿大阿媽補寄),全都寄丟了,倒楣的是鬼哭狼嚎那包還得等到明年一月才能跟加拿大阿媽要求補寄

目前在美國阿媽跟A&B Sound買都沒寄丟過,唯獨加拿大阿媽,難道我跟他犯衝

想請教一下,大部分國外網路商店有寄到郵政信箱嗎?申請郵政信箱要哪些流程手續及費用呢?


如果您是說台灣的郵政信箱 應當程序是如下:

專用信箱

租用:公眾欲租用郵局設置之專用信箱,請逕向各地郵局洽索申請書一份,印鑑單二份填寫 ,交付經辦窗口辦理。

個人申請者:本國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外籍人士繳驗護照或居留證。個人持身分證件正本,親自至窗口辦理租用手續者,經核對相關證件確係本人租用 ,即可辦理繳費手續。

租金:專用信箱租金,每具每年新台幣300元。租金自申請次月起算,申請當月不論日數多寡,均免費優待(惟起租當月即退租者不予優待)。另收鎖鑰保證金400元,退租時將鑰匙完好交回郵局,即無息退還。

續租:信箱租期屆滿前四十天由郵局繕發通知,以平信放入信箱,通知租箱人於十日內前來辦理續租手續,屆時未辦,則以掛號信按址通知。

租箱人為個人者,續租時請交驗身分證影本,公司、行號、團體,請交驗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營業之證件影本。(如租箱人名稱地址已變動者,則應交驗正本)。租箱人如在期滿前一個月內,未辦妥續租手續及繳納租金者,期滿即終止其租約。

退租:租箱人無意續租,繳回鑰匙及鎖鑰保證金收據,核對無誤後,發還保證金。如為中途退租者,其已繳付之租金,扣除已租用月份之租金後退還。

摘錄自專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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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IRO ONITSUKA SUGAR HIGH
舊 2002-12-20, 01:34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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