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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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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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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1
以行動爭取自己的權益是必要的
但是消費者權益並不是無限上綱的
大家不妨想想何謂「合理的補償」
要得利公開道歉,還是送coupon,還是產品免費(想太多
至少看起來會比較像是意見表達
而不是「你讓老子奇蒙子不爽,你給我看著辦」

說實話,預購商品本來就會有很多的風險
不論是對消費者或者是銷售者而言
消費者僅能得到「一定可以拿到商品」的保證
(When and How不在範圍內)
銷售者則有「供應」是否可以滿足消費的問題
也因此大多數預購商品(甚至郵購、網購、電視購物)
都會有加上「本公司保留XX權利」
這次得利在網頁上有特別標明
「本預購活動未盡之處或遇產品、贈品缺貨,得利影視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並將公告於得利影視娛樂生活網 ,請消費者隨時留意以掌握活動最新動態。 」
參與預購並完成付款,一班來說視同於同意這項條款
(當然前提是這條不違法,事實上也應該不違法)
就法理與目前狀況來看,得利是站得住腳的

然而就這次預購得利有處裡上的疏失,包含:
1. 與美國新線公司的溝通,未能替消費者爭取到準時取貨的保障。
2. 事後的處理,未能即時提供消費者透明化的資訊。
3. 未能承諾消費者履行契約之時間,無法提供給消費者保證。
我支持wch_hsu的想法,大家不應該沉默
然而針對以上幾點,你希望得利給你的補償是什麼?
抱怨、不爽都不要緊,重要的是提出改善建議
如此才能夠讓得利成為我們消費者心目中的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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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轉變還真是大…………
舊 2002-11-29, 03:1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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