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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啤酒5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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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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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那就請你幫這個忙吧
如果我確有不當言論
請站長立刻處分
否則請各位接受處分
OK?

請"各位"呀???
有誰言論不當的??
沒有的話那不就又是故意殺人跟過失殺人同罪
舊 2002-11-11, 03:17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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