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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啤酒5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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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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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問題是「程度」是如何判定?
同樣是在留言板上對罵不是嗎?
發言不當被處分是理所當然
輕重差別太大就難以讓人心服
我當然會珍惜我的帳號
萬一我被停權可找不到人幫我出頭啊
這跟得不得道應該沒有關係
因為我向來不「黨同」
我總是扮演被伐的「異」

故意殺人跟過失殺人原來同罪呀..
我了解啦.謝謝你的法律見解
     
      
舊 2002-11-11, 03:14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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