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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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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1
不知這算不算是種"另類小白"?

雖然板有明規,但有必要這樣得理不饒人嗎?再說站長也表示這屬於模糊地帶,要大家少碰為妙,mind8643兄這樣大張旗鼓地"嚴正"指責,不也是有意挑起爭論?更何況你所依據的"理"無論在法律上或現實中都還有許多模糊空間,何必這樣急著入人於罪?

即使有網友違反板規,你也可以用娓婉的語氣加以規勸,或直接向站長檢舉,靜候站長裁決的結果,何必擺出一付"訓導主任"的態度??按下檢舉有那麼了不起嗎,要這樣大聲嚷嚷???

請自重..........還真是言重了
舊 2002-11-02, 03:39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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