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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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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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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ce_kao
我的尖峰時期一個月有20多件的EMS,
愛用一年被抽了兩次的稅金,
用一句海關人員對我說過的名言:
被抽到就是算你倒楣啦!稅金是一定要付的.
就算是新台幣3000元以內也是一樣.

一個月20多件…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除非那些EMS的發件者是每件都不同,
不然被認為有化整為零企圖之下,自然不能免稅…
舊 2002-10-29, 06:22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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