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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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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akuro_has_gone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不就是專門處理相關法律事務的機關嗎
難道他們都是半調子

如果他們都是半調子
請問您是.....

還有大哥
你有提出任何反證嗎??
我看不出來耶
你只是把我資料來源po出來而已
麻煩你回去看看你po的定義是"惡意"還是"故意"
也麻煩你去翻翻書 查查資料
或者就近去問問法律系所的
如果我是半調子唬人
你又無法提出有力的反駁
那不是.....

我這裡是偏遠地區
下次回家我會去圖書館找幾本書讓你做reference
或是我影印寄過去也沒問題
降子可以吧


看了你以上的話, 我真的不知該說什麼.
連這種基本用語都可以被你曲解或硬掰,
別以為是在網路上就可以如此囂張.

已是白紙黑字的東西, 並且隨處可取得的資料,
為何還能被你掰成這樣.

台灣民法概要:
http://www.license.com.tw/real-estate/knowledge/explan/

引用:
善意:乃不知情事者也。例如民法第二七條第三項規定,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惡意:乃知情者也。例如民法第九五六條至第九五八條之惡意占有人,係指知為他人之物而故意占有也。


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cgi-bin/dbboar...rum=46&topic=11

引用:
「善意」與「惡意」

對於不是學法律的人而言,「善意」與「惡意」要猜錯意思的機率頗大,簡單地說,「善意」就是「不知情」,「惡意」就是「明知或可得而知」


請我去翻翻書 查查資料??
請我就近去問問法律系所的??
有力的反駁??

這是誰該向誰說的話?
天... 請不要再胡言亂語了好嗎?
舊 2002-08-11, 07:57 A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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